日前,二七区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董某杰当场兑现20万元执行款项。
据了解,董某杰因经营需要向李某生借款48万元,借款到期后,李某生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董某杰仍未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李某生遂于2023年2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董某杰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多次告知董某杰其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反复引导董某杰主动履行义务,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将产生哪些法律后果。董某杰虽仍不愿履还款义务,但迫于压力不再躲避,于近日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面对面协商还款事宜。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被董某杰仍表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故我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董某杰采取拘留强制措施。迫于强大的法律压力,董某杰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不得已向家属“电话求助”,当日筹集20万元归还给申请人。在执行干警主持下,就剩余款项与申请人李某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二七区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全力执结每一起案件,在执行工作中始终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