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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 强制执行促履行 多年旧案终和解

  发布时间:2023-03-30 16:59:42


    3月29日晚上十点,一起历经多年的旧案,经过执行法官长达六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据了解,该案为孙某超与褚某杨追偿权纠纷案件。2015年7月23日,褚某杨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签订《个人综合消费循环贷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褚某杨从郑州银行贷款5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2016年7月28日,孙某超与郑州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孙某超为褚某杨的上述借款向郑州银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的本金和利息等。贷款到期后,褚某杨未履行还款义务,致使孙某超承担保证责任,向郑州银行代偿了相应的贷款本息。孙某超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向被告追偿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经审理,2017年11月14日,二七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褚某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孙某超523214.58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书生效后,褚某杨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迫于无奈,孙某超向二七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褚某杨,但其下落不明,也不接听执行干警的电话。2023年3月14日,申请执行人孙某超发现了被执行人褚某杨的行踪,并及时向二七区人民法院提供了这一线索。执行干警接到该线索后,迅速出击,将褚某杨抓获并传唤至法院。起初,被执行人褚某杨态度恶劣,虽经执行法官多次说理释法,仍拒绝还款。故二七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褚某杨实施司法拘留。3月29日,执行法官再次联系当事人双方进行当面调解。晚上十点,在历经执行法官长达六个小时的倾力调解下,被执行人褚某杨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与申请人孙某超成了和解执行协议,约定了还款方式和时间,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二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穷尽执行措施,对待拒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从严措施,有力震慑了心存幻想的老赖,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彰显了司法权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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