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关注到网上关于我院(2021)豫0103民初3693号民事裁定书出现多处错漏字信息后,立即安排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经查,网上刊发内容属实,因承办法官工作不认真、不细致,造成该民事裁定书出现多处文字错误,反映出我院个别法官在日常工作中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工作不负责任、作风不扎实,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损害了司法权威。
我院党组认真研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一是作出补正裁定,送达当事人;二是对承办法官给予诫勉谈话、全院通报批评,责令其在全院作出深刻检查;三是汲取教训,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在全院开展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文书制作水平。
在此,我院向双方当事人诚恳致歉。感谢并欢迎广大网友继续对法院工作予以监督、帮助。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