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璐,女,198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她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被郑州市委政法委评为“政法系统岗位标兵”“李庆军式十佳法官”。
发挥女法官温情优势,把同理心带入案件化解中,成功化解多起诉讼双方对立情绪严重、矛盾尖锐的家事纠纷;杜绝就案办案,对未成年犯罪被告人主动帮扶,教育挽救感化了一批失足未成年人;担任5所学校的“法治辅导员”,每年开展近10次“模拟法庭”“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校园活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自参加工作以来,任璐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使命,展示了新时期女法官“巾帼不让须眉”的亮丽风采。2017年至2020年审结各类案件千余起,其中2020年结案420件,调撤158件,审判质效位列全院第一。
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任璐始终将“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坚持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坚持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坚持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当作自己的座右铭,牢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使命,不忘新时期社会主义法官的初心,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诠释了模范共产党员的修养和品行。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是任璐的办案理念。工作中,她悉心调解家事纠纷,缓和家庭矛盾,力求达到案结事了,握手言和的社会效果,践行“人性”司法。在具体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女性耐心温和细致的性别特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化解当事人心中怨愤,从而定分止争。历年经办案件调解率40%,位居全院前列。任璐用办好每一件案件的实际行动,为社会主义和谐大家庭的建设添砖加瓦。
以“司法工作关爱改造失足少年”为根本目标,多年来,任璐坚持“法正其身、情暖其心、事明其理”的工作方法,在开展审判工作的同时注意疏导失足青少年的心理,引导其弃恶从善。
她积极组织参加“一校一法官”等送法进校园活动,到多个帮扶基地进行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带领失足少年到帮扶基地做义工……任璐用细心、耐心和热心,努力为每一位“弱者”走出困境点亮一盏明灯。
在做好本职司法工作的同时,任璐积极主动地帮扶案件所涉被告人,让司法多了一份爱心的温暖。孤儿李某飞之父因杀害其妻子及女儿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任璐多次驱车辗转于鲁山、洛阳等地,协调解决了李某飞的户口就学问题,还为其办理了孤儿证,使其获得了稳定的生活补助。
生活上暖其身,精神上暖其心,让孩子感到没有被社会所抛弃,多年来,任璐一直遵循把司法关爱送到最需要的地方去,要让每一位有需要的孩子都能够感受到司法温暖。
孤儿李某飞之父因杀害其妻子及女儿被判处死刑并已执行,任璐多次驱车辗转于鲁山、洛阳等地,协调解决了李某飞的户口就学问题,还为其办理了孤儿证,使其获得了稳定的生活补助。
生活上暖其身,精神上暖其心,让孩子感到没有被社会所抛弃,多年来,任璐一直遵循把司法关爱送到最需要的地方去,要让每一位有需要的孩子都能够感受到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