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法院大力开展“调解年”活动,6月16日该院通过调解形式,妥善处理十一起物权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和辖区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杜增邦诉被告韩梅物权纠纷等十一起连环诉讼案件,因争议标的物为位于二七商圈繁华地段的金迪大厦,并涉及外资国际英才集团河南办事处及众多商户的权益,案件主体错综复杂,利益对抗交织。原告要求先予执行,被告在答辩期内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金迪大厦转让房产未通知承租人,严重侵害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并已通过网络、新闻媒体散布一些过激言论,誓将官司进行到底。双方剑拔弩张,矛盾一触即发,已形成关于物权纠纷的集团诉讼,如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从而严重影响我区经济社会稳定。靳凤英院长对此案的处理高度重视,要求办案人员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站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保障发展的高度,积极做好调解工作,力争通过调解方式结案,实现当事人利益的双赢,以最大限度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主管副院长王国松及庭长李俊勇亲自约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多次征询双方意见,缓和双方严重对立的情绪。通过认真分析案件所涉及的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找准双方争议的冲突点及利益共同点,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方向我院提出撤诉,该十一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该11起案件的圆满解决,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也为与金迪大厦相关的众多物权纠纷提供了解决方案,为我区营造了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