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初,12名货车车主将锦旗和感谢信送到二七区人民法院,感谢立案庭王蕾庭长和李国宁法官。
韩某等12人名下各有一辆货车,他们将各自的车挂靠至某物流公司,自2018年12月起至2020年11月由韩某等12人作为司机负责给郑州某大型超市运输货物。并商定由物流公司以月结的方式支付韩某等人相应的运输费用,双方签订了购车加盟合作协议。
然而让司机们没想到的是,这样的运营模式维持了没多久,物流公司就以一些理由罚款,拖延支付货车司机运输费。2020年他们忙活了将近一整年,可相应的运输费却从未按时没拿到过。后经多方打听才知道,该物流公司在社会上涉及的案件特别多。于是他们找到所服务的超市询问情况,后得知超市按照合同约定已经支付给物流公司一部分运费,但是物流公司却没有将这些钱支付给货车司机,而是挪做他用。司机们多次向物流公司催要并让物流公司配合司机们到超市进行对账均没有结果,导致超市方也没办法给司机们结算运费。2021年1月,物流公司打着为货车司机讨要运输费为由将超市起诉到二七法院,货车司机知道后很是气愤。司机们认为以物流公司现在的状态,如果这个官司胜诉,这笔钱也不能到货车司机手里头。于是12名货车司机找到二七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王蕾反映情况。
王庭长和李国宁法官在了解实际情况后,认为12名司机作为第三人有独立的请求权,他们参与诉讼符合法律规定。为了有效的推进案件的进展,秉承着减少当事人诉累的要求及切实解决当事人问题的态度,根据12名司机的申请,二七法院准许12名司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诉讼。法院组织三方进行了多次调解未果,李国宁法官遂及时依法作出判决,由超市将属于货车司机运费的部分直接支付给货车司机。
案件还未最后结案,但王蕾庭长和李国宁法官为民办实事的态度感动了12名司机。他们在感谢信中写到,李国宁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做到快审、快结,乘公办案,公正司法。两名法官的业务能力,使我们12名实际车主真正的感受到了司法有温度……感受到了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