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4月14日上午,民一庭法官陈书冉走进庆丰街社区巡回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辖区群众现场旁听并接受了法治教育。
本案原被告因门面房租赁等纠纷起诉至二七法院,庭审前,承办法官陈书冉通过电话进行沟通,发现原被告双方就房屋内部设施损坏程度以及房屋押金退还的金额存在较大的争议。考虑到该案对居民来说具有典型意义,为更好地释法普法,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原被告所租赁的房屋所在地进行现场公开审理。庭审中,起初原被告双方情绪激动,承办法官耐心释法,充分听取了各方的质证意见、辩论意见,理清了矛盾焦点所在。陈法官利用现场开庭的优势,给双方讲法律、讲道理,不断地做双方思想工作。双方的情绪逐渐平稳,也表达了愿意在法官主持下进行调解。陈法官耐心地调解终于有了成效。原被告双方不仅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且当庭履行完毕,案结事了。庭审后,法官陈书冉、井柏年、冀婷婷还利用二七区“四员进社区”平台向在场的旁听群众开展法律宣传,有针对性的以案释法,就所审理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耐心向旁听人员进行了答疑解惑。
谈到此次巡回审判,承办法官陈书冉表示:深入社区开展巡回审判是主动把履职尽责与为民办实事的有机结合,也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最好实践。通过巡回审判的开展,能够有效的将纠纷化解在源头,减少群众诉累。提升了群众对政法机关工作的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