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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往下扔电动车?判刑三年!

发布时间:2021-01-19 10:03:20


    高空抛物、坠物行为损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极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引发社会矛盾纠纷。此案是典型的高空抛物案,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被告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法院依法作出裁判,以案释法,对于防范此类事件发生,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

    随着城市的发展

    高楼大厦越来越多

    高空抛物成了

    悬在每个人头顶的绝望。

    你永远想不到,

    下一秒砸下来的会是什么。

    最寻常的是生活垃圾。

    比如用过的卫生纸,

    食品包装袋、吃剩的外卖......

    还有太多被抛下来的离奇东西。

    比如从天而降的电动自行车↓

    2019年5月25日9时许,河南济源,被告人卫某某到其前妻住所滋事,因其前妻拒绝开门,被告人卫某某遂将其前妻停放在消防连廊上的电动自行车从20楼摔下,致电动车毁损,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卫某某将电动自行车从居民楼20楼摔下,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被告人卫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社区调查情况,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责任编辑:李亚男    

文章出处:豫法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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