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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札记:青少年精神之殇透视

发布时间:2020-10-14 09:23:25


    作为一名基层民事法官,平均以每日三个庭审的频率见证着人间冷暖、悲欢离合。所遇之事,斑驳五彩,流漫陆离;所遇之人,总总而生,林林而群。多数时候,对于情节,无暇细想,时而抛于脑后,但在夜深人静,万籁无声之时,常又回想,便如历历在目。

    01

    最近,我们审理了一起父亲以儿子之名状告母亲侵害儿子身心健康的案件:

    秦某和李某在刚生育秦小某后不久即离婚,3岁的秦小某由父亲秦某抚养。离婚后,双方很少接触和来往。

    李某随后组成了新的家庭,秦小某也顺利长大,考入了本市211大学,成绩优异。

    2019年5月,秦某联系李某,表示儿子想念母亲,希望能够见面。李某答应了。但在几次见面后,李某发觉儿子精神异常,经常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

    李某在与秦某沟通中了解到,原来儿子在2015年高考结束后即经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病情时好时坏。

    图片来源网络,与本文无关

    见到李某后,秦小某更加迫切地想与母亲生活在一起,臆想频发,导致病情反复、加重。但李某现已组成了新的家庭,没有条件与秦小某继续共同生活,只得开始疏远秦小某。

    父亲秦某遂以儿子秦小某的名义将李某告上法庭,以李某疏远秦小某,导致秦小某病情加重为由,要求李某承担不作为的侵权损失。

    02

    法院审理认为,在过错方面,李某与秦小某见面系出于对子女的关心,没有证据表明李某存在损害秦小某人身权益的主观故意或过错。

    在因果关系方面,鉴于损害后果较于李某行为的先在性,且无证据表明李某的行为具有加重病情的充分事实和病理依据,无法推导出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父亲秦某作为直接的抚养人,更应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疏导或者介入治疗,发现问题后及时与李某进行沟通、商讨治疗方法。造成目前的结果,均不是为人父母的秦某和李某所希望见到的。

    法院判决驳回了秦某的诉讼请求。

    03

    本起案件虽不复杂,法律适用也无多少争议。但打开卷宗,翻阅病历,却十分触动。

    父母离异,对年幼孩子的伤害十分巨大。在成长过程中,父母本应更加注重孩子的精神健康,填补孩子的心理疏失,营造宽松关爱的生活环境。

    但本案中,却徒见孩子“成绩优异”的种种事实,浑然不见对孩子病因和心理疏导的详细证据。

    图片来源网络,与本文无关

    作为母亲,多年未见孩子,见面之后惊悉孩子患病,存在无法立即接受的“逃避心理”符合情理。

    但作为直接抚养人的父亲,以孩子之名状告母亲不作为,诉请损害赔偿款,而非履行实际的“抚养义务”,实在难称以孩子的权益为出发点。

    04

    当今社会,父母为了子女不输在起跑线上,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在子女的学习上,却忽视了子女的心理健康。

    有些父母甚至不惜将子女当做学习的机器,剥夺了孩子在这个年纪应有的闲暇和乐趣。

    图片来源网络,与本文无关

    今年8月30日,浙江一名17岁的天才少年坠楼身亡,生前成绩优异,曾多次获得全国级奖项,是名副其实的“别人家的孩子”。然而,优异成绩的背后是远远超过这个年纪所应该承受的巨大心理和精神压力。据悉,天才少年之前便已患上了抑郁症。

    同样的悲剧屡屡发生。6月,江苏一名11岁少年因被老师批评作文写得不好而跳楼身亡;5月,江西一名11岁少年因受到母亲批评而跳楼……一个个报道触目惊心,让人无法释怀。在本该是花朵享受朝阳和雨露的最美好年纪,他们却已不幸枯萎了。

    我们应当知道,身心健康永远是最重要的,任何物质利益均不应该凌驾于健康之上。

    希望父母们对孩子多一些关爱和尊重,细心呵护子女健康、快乐地成长,让这些花季少年们保有他们多彩的颜色,正如那个彩色的少年闰土一般。人间少一个悲剧,就多一个喜剧。歌曲《少年》中唱道:“换种生活,让自己变得快乐,放弃执着,天气就会变得不错。”

    希望天下少年的心情,都能不错。

责任编辑:李亚男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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