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破产审判工作公正、高效进行,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院破产审理工作需要,现发布公告:
凡列入河南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限郑州范围)的中介机构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一)近3年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的业绩;(二)机构的规模、专职管理人储备和团队构建情况;(三)拟委派参与该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四)参与管理人竞争选任的优势;(五)被指定为破产案件管理人后拟收取的报酬,能否接受无产可破案件的无报酬风险说明;(六)被指定为破产案件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七)参与管理人竞争选任时正在承办的破产案件数量及进程。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6日
报名联系人:民二庭周静雯 68959972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