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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靠敲诈捞钱,被判入狱

  发布时间:2009-05-05 09:14:31


       “你们饭店的烧鸡里都放的啥?吃得我肚子疼死了……”一群年轻人,其中包括两个90后少年,两次以在饭店吃饭吃坏肚子为由敲诈4000元,一次以在洗浴时修脚修坏为由敲诈2600元,共非法获得赃款6600元。5月4日,6人在二七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分别获刑6个月到1年零6个月不等。

      去年4月的一天,张帅、程亮伙同另外两个“死党”在二七区第二人民医院内,以个体户张某向其出售的烧鸡有质量问题,吃坏肚子为由,强行要张某交出2000元补偿费。

      这种不劳而获的手段让这几个人尝到了甜头,于是,他们又设法开始实施敲诈。去年5月10日22时许,几人又来到京广南路“金河源”浴池,洗浴过程中,以浴池修脚师孙某将其朋友的脚修坏为由,迫使其交出2600元整。同年6月25日20时许,他们再次来到市第二人民医院内,以个体户曾某出售的酸奶吃坏肚子为由要求赔偿,敲诈来2000元整。

      法庭上,张帅对于自己犯下的罪行毫无悔过之意,他说,“我们没钱花了,就想着出去赚点钱,没觉得这是在犯罪……”

      审理此案的二七法院少年庭法官认为张帅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法,强索他人钱财,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从事少年审判的法官呼吁社会: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由于社会、家庭、学校教育的缺失,导致心理发育不成熟,甚至偏离正确轨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些问题应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全社会要给予青少年更多教育和关爱,为青少年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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