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二七区法院执行局的郭法官吗?您好,我是您执行的一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我要还款……”近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执行局法官郭付功接到了被执行人谢某的电话。原来,谢某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去银行贷款时受阻,才想起还有钱没还,便与执行法官主动联系要求还款。
2013年,谢某向刘某借款10万元,因迟迟未归还欠款,刘某将谢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谢某偿还刘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谢某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一直联系不上谢某,通过查询,也未发现谢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据规定,执行法官将谢某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通过联合惩戒措施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2月15日,想要买房的谢某因为上了“黑名单”而被银行拒绝贷款,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最终,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到法院见面协商,谢某于当天偿还刘某5万元,剩余款项与刘某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