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护理服务110天,却只收到了3000元护理费用,索要劳动报酬无果的王阿姨选择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的执行法官成功为王阿姨讨回了被拖欠的工资。王阿姨将一面写有“全心全意,为民办实事;执法公正,心系老百姓”字样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手中,表示感激之情。
2015年,王阿姨受李某女儿的委托,负责护理李某。双方商定每天的护工费为130元,但在护理了110天后,王阿姨只收到李某女儿支付的3000余元护理费,剩余部分一直索要无果。于是,王阿姨将李某诉至郑州市二七区法院。
法院经审理,判令李某支付王阿姨护工费1.1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依旧未履行义务,王阿姨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知李某履行支付义务,但其拒绝出面配合。执行法官经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是某单位职工,每个月都会固定收到退休工资。执行法官立即前往银行查询李某的账户。最终,执行法官成功扣划了全部案款并发还给王阿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