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按期完成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工作目标和省市法院确定的执行宣传工作目标,经局务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2017年,在美篇、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发稿80篇(条),市级以上报纸、电视媒体发稿50篇(条),在市级以上有影响的官方正规网站发稿50篇(条)。通过常态化、密集型、高质量宣传,全方位反映我院执行局工作情况,宣传执行干警先进事迹,扩大我院执行工作影响,在全社会形成理解、配合、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任务安排及措施
(一)实行执行宣传值周制度。从4月17日起,按照五个执行组的顺序,每组在本组宣传周开展一次相当规模的执行活动,活动方式不限,集中拘留、腾房、搜查均可,提前2日将活动方案报送综合科,由综合科根据情况组织安排宣传活动。具体安排是:
1、4月17日至4月23日、5月22日至5月27日,由执行一组负责。
2、4月24日至4月28日、5月31日至6月4日,由执行二组负责。
3、5月2日至5月7日、6月5日至6月11日,由执行三组负责。
4、5月8日至5月14日、6月12日至6月18日,由执行四组负责。
5、5月15至5月21日、6月19日至6月25日,由执行五组负责。
6、6月26日至7月2日,进行综合宣传报道。
7、上半年活动结束后,下半年再重新排班安排值周任务。
(二)实行执行宣传任务分解制度。要求正式干警每人全年完成2篇宣传报道任务,载体和层级不限;聘用干警每人全年完成1篇宣传报道任务,载体和层级不限。综合科每月通报一次执行干警宣传任务完成情况。
(三)实行执行记者蹲点采访制度。由综合科张颖及院政治处宣教科李爽担任宣传员,实行执行记者蹲点采访制度,对执行中发现的典型事例、案例,及时写稿进行宣传。原则上,宣传员每周蹲点一个组,顺序按照执行宣传值班的时间进行安排。轮到每组值周时,执行长对本组本周的执行工作要有一个全面的计划和安排,并于每周一与宣传员进行统筹沟通。具体可采取分配任务的方法,安排本组执行员按天排轮流邀请宣传员随队跟踪执行现场采访写稿。
(四)坚持定期公布老赖名单制度。除坚持按照规定在最高法院失信人员名单库上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外,要求每组每周选出五名典型“老赖”,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张颖处,要求有当事人基本信息、大头彩照及基本失信情形。内勤整理后,统一报院内在院大屏幕及电视台公布。上半年6月份前,要在郑州市火车站广场、绿城广场集中公布一批典型赖账户。
(五)抓好拒执犯罪的宣传力度。要求各执行组务必按期完成打击拒执犯罪任务。与刑庭做好沟通,选择两至三起案例在被告住所地公开开庭审理,并现场进行大规模宣传活动。力争通过此方式,集中上一批宣传报道,打开我院拒执工作不力的局面。各执行组执行长要根据这一思路,提前做好谋划和准备工作。
(六)开展评选“执行之星”活动。根据每月各执行员的工作量和加班情况,选出每月“执行之星”。评选以宣传员正面宣传的稿件和每月结案数为标准。每月评选出的“执行之星”在局务会上通报表扬,并由其作经验介绍。
三、组织领导
成立执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国松和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力任正、副组长,由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俊勇负总责,由政治处常务副主任、宣教科科长刘媛做好组织策划和媒体协调等工作,综合科科长陈鹏飞负责具体统筹安排,五个执行组执行长毛建、周辉、杨明、王忠锋、郭付功抓好执行宣传具体素材选材落实工作。同时,每组明确一名宣传联络员,做好与蹲点宣传员的配合、联络工作。
蹲点宣传员:李爽、张颖
四、几点要求
1、高度认识加强执行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各执行组要理清思想,认识到加强宣传工作是鼓舞士气、提升干劲、扩大战果的重要手段,克服加忙添乱的老观念,学会向外借力,通过运用宣传手段推动执行工作。
2、突出宣传重点。当前执行局最主要的任务是打击拒执犯罪、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各执行组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每组按照任务量要求完成打击拒执作出有罪判决的工作任务。此次宣传工作的重点也为打击拒执犯罪,在开展搜集案例、调查取证、控制拘留等工作时,均可邀请宣传员参加,进行高密度的宣传。
3、注重宣传实效。本方案在任务安排时,将任务分配到每周每组,但在实际操作中,各执行组可以相互商量对调宣传值周时间,如执行一组在固定宣传周无规模性执行活动,可以自行与其他组别商量交换完成任务的时间,不搞为宣传而宣传的形式主义,但必须完成相应宣传任务。在其中一组值周时,其他组如有好的案例和执行活动,也可直接与宣传员联系,进行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4、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要注意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选择典型有教育意义的案例进行宣传。对拿不准的宣传事例,要提前与综合科和宣传员进行沟通,切实做到有的放矢,不发生宣传事故。
5、坚持落实激励机制。对执行工作和打击拒执开展好、宣传活动有声有色的执行组,在全局例会上通报表扬,报请院党组在年度评先、奖励方面给予倾斜;对不能按期完成打击拒执和宣传任务的执行组,由相关执行长在全局会议上作出情况说明。同时,限制该组全体人员到省外大中城市开展执行活动,对该组的省外简单执行任务如查询、冻结、扣划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一律通过委托当地法院或交付完成任务的执行员、执行队进行执行,为其腾出时间集中精力进行克难攻坚做好打击拒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