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能不能将小区地下车库卖作他用?3月17日,由此引发的一场行政官司在郑州市二七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开庭,郑州市房管局被小区业主委员会告上法院,要求撤销房管局之前颁发的小区地下车库房产证。
郑州市绿洲书苑小区位于郑州市棉纺路和嵩山路交叉口。据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简称“开发商”)介绍,该小区共有3栋住宅楼,222户业主,面积3.89万平方米。
业主王女士说,2007年5月左右她发现小区的地下车库被卖掉了。业主林海洲说,后来小区的地下车库变成了书城,他和另外9名业主联合把开发商和物业告到法院,要求恢复小区地下车库原貌,一审胜诉。
后开发商上诉,法院二审下发裁定,认为林海洲等人不具有主体资格,建议他们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权。去年8月,经相关部门备案和批准,绿洲书苑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而此时,小区的地下车库早已变成了地下书城,购买者李兵也到郑州市房管局办理了房产证。
去年11月18日,绿洲书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187名业主将郑州市房管局起诉到法院,李兵为本案第三人,业主委员会要求撤销房管局为李兵颁发的房产证。
3月17日上午,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开发商、李兵、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