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11日召开的二七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二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广佑对区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司法工作作出指示,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人大代表参与法院诉前矛盾纠纷化解,监督司法工作机制建设,使人大代表参与法院诉前矛盾纠纷化解、监督司法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开展。
2011年以来,二七区人大积极探索人大代表走进法院、零距离参与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和监督司法创新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搭建工作平台。在区法院多功能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人大代表工作专区,每天安排一名区级人大代表参与诉前矛盾纠纷化解和监督司法。二是建立制度保障。二七区人大常委会制定《郑州市二七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监督司法和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实施意见》,成立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组长的监督司法和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领导小组,使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司法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形成长效机制。以代表团为单位,对二七区15个人大代表团229名区级人大按天排班,各代表团设联络员与法院对接,确保大代表准时到岗。该项制度自2011年10月运行以来,二七区级人大代表参与矛盾化解、民事调解584件,化解信访矛盾112件,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62件,有效发挥了代表化解矛盾、监督司法作用。
在二七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许广佑主任对积极参与法院诉前矛盾纠纷化解表现突出的10名人大代表提出表扬。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人大代表参与法院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二是各代表团要安排好本团联络员与法院对接工作,人大代表因故不能到岗的,要提前更换其他代表到岗,不能出现空岗现象;三是兼职法院人民陪审员的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案件庭审和调解工作;四是二七区人大常委会将把各代表团参与参与法院诉前矛盾纠纷化解、监督司法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选优秀代表团和优秀人大代表的重要依据,推动该项工作更好开展。
许广佑主任对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司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是二七区人大重视、支持法院工作的具体体现,对新形势下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必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