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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法院开展裁判文书集中上网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5-06-01 15:11:08


    为提高裁判文书上网率,推进司法公开,二七区法院从5月20日到6月20日开展集中文书上网月活动.

    一、清理以往欠账。要求对2014年12月20日到2015年5月20日所有生效案件和执结案件应上网未上网的1109件裁判文书在5月30日前全部补录完毕。完成省高院下达的所有生效裁判文书(除调解书外)上网率达到70%以上,其中执行案件执结上网率达到100%的目标要求。

    二、开展自查自纠。针对二七区法院以往存在的对文书上网工作不重视、案件生效后承办人不及时上网和执行文书上网率偏低等实际问题,进行剖析,查找原因,澄清应当上网没有上网的底数,认真补录上网。

    三、核实上网底数。院研究室将2014年12月20日以来所有生效案件全部推定为应上网案件,扣除以调解方式结案的生效裁判文书和其他不应上网文书,逐人摸底登记。对审判员、助理审判员自己申报的不上网案件,须提交不应上网案件的文书,研究室逐案审核,堵住漏上网案件漏洞。

    四、强化监督考核。制定《二七区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管理规定》,今后法官报结案件,由院审管办将生效案件目录提交研究室,研究室审查文书是否上网。凡没有研究室出具文书上网证明,绩效考核办视为未结案、考核不计分值。将文书上网作为报结案件的必经程序,实行文书上网与绩效考核挂钩,上网一份合格文书加0.1分,应当上网没有上网扣0.1分。

    五、严格工作纪律。各部门每月20日将应上网文书和不上网文书报研究室备案,对当月点击生效的案件,当月25日前文书必须上网。主管副院长严把文书不上网审批关。将文书上网列入周督查通报,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不重视,上网裁判文书达不到中院要求的部门及承办法官给予通报批评,绩效考核中扣分。

    二七区法院开展裁判文书集中上网活动以来,截止5月25日,2014年12月20日到2015年5月20日应上网未上网的1109件裁判文书全部上网,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局面。

责任编辑: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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