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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嫂讨要工资 二七法院保护军人权益

  发布时间:2015-01-21 15:24:24


    1月21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了一起原告为军嫂的劳动争议案件,原、被告当庭达成了一份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原告不住口的称赞法官,称法院是军嫂合法权利的维护者,为军人解决了后顾之忧。

    原告李某的丈夫是济南军区某部的军官,因为需要照顾年迈公婆的生活,李某为了能让丈夫安心工作,没有选择随军,而是与丈夫过起了两地分居的生活。2014年7月原告到郑州某培训机构工作,因工作中发生矛盾,四个月后原告离开该培训机构,但该单位尚欠原告两个月工资款未付。原告多次讨要都没有结果,原告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没有证据证明有劳动关系为由做出了不予受理通知书,无奈原告诉至法院。

    二七法院民一庭法官刘政伟接到案件后多次与被告某培训机构的负责人电话沟通,并三次到被告单位协调该案,最后该培训机构的委托代理人到法院表示愿意先与原告调解,刘政伟法官立即给双方安排了调解时间。经过法官的努力,最终双方沟通后经过核算,原被告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愉快地签订了调解协议。

    调解结束后,原告长吁一口气,说没有想到法院处理案件这么快,她自己是军嫂,为了丈夫能安心为国防做贡献,自己能解决的问题不愿让丈夫知道。如果官司打不赢只好找部队维护自己的权益,被告委托代理人也为法官的敬业精神感动,面对原、被告的感谢,刘政伟法官平静的说: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法院的工作,能为国防事业做点贡献,自己也感到很欣慰。

责任编辑: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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