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5日上午10时22分许,二七区法院发生一起坠楼事件,现将事件初步调查情况说明如下:
经查,坠楼人员名叫肖玉林,男性,62岁,河南方城县人,系二七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告人肖磊、肖海涛的父亲。被告人肖磊(曾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肖海涛(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系兄弟关系。2013年11月9日,二被告人因琐事与被害人李某发生冲突,致被害人李某轻伤。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磊、肖海涛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肖磊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判处被告人肖海涛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宣判后,二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
法院监控录像显示,2014年11月25日9时47分,肖玉林来到二七法院,其持身份证经登记、安检后进入法院,进院后在审判区走廊内来回走动,并无异常举动,也未与任何法院工作人员接触,10时22分许,肖玉林从法院办公楼审判区四楼西边窗户处坠楼。
事件发生后,二七法院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后经救护人员确认,坠楼者肖玉林不幸死亡。公安机关当即对坠楼现场及死者进行勘验、检查。目前,二七区委已经组成由区政法委牵头,纪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发布,欢迎广大网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