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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权,让“骗子”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2014-11-19 16:30:11


    在长沙,一个说话结巴的下岗职工,冒充“中央巡视组官员”,以能帮人办事骗人财物。虽然最终锒铛入狱,但为什么假冒官员行骗就能屡屡得逞?究其本质,和人们潜意识里的官特权官本位思想有密切关联。(搜狐:男子冒充中央巡视官员获刑)

    “有权好办事”,“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等老话无不反映一个问题:为官者的职权,在老百姓眼里就是办事权。通常情况下,老百姓作为弱势群体,是无权无势的象征,要想办些超出“正常”范围内的事情,就要找熟人,托关系,走后门,不然就只能“认命”。于是一些骗子乘虚而入,用有很明显破绽的“背景故事”、简陋的道具,屡屡行骗得手。是骗术高明吗,是骗局天衣无缝吗,都不是,只因为被骗者的“病急乱投医”。处在社会最底层的老百姓往往总有一件或一些办不了的事情沉淀成心病,骗子的出现,对于善良淳朴的老百姓来讲,好像突然遇到了“贵人”,有“我终于等到了”的那种欣慰。而这种欣慰,应该是有良知的中国人应为之心酸的。

    官特权,自古便有之,造就了官场腐败屡抓不止,不缺“后来人”的尴尬局面。从其根源上来讲,官特权是制约机制不健全的产物,怎样才能“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牢笼里”,使人治变法治,是我们国家领导人和专家学者们苦苦探寻的。

    四中全会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理念的提出,是对权利实实在在的约束。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推进,是对行政权的行使进行明确化和细化,让“有权”的人不能乱用权,不敢搞特权,不想不依权。而没有了“权利的金光环”,骗子就没有了冒充行骗的根基,老百姓不用找关系托人就能办成自己想办的事情,腐败也没有了滋生土壤。

    我国的现行法律,颠覆了数千年封建王朝延续下来的“法律只管老百姓的”的“特权”传统,用法律制约官,制约权,用法律维护百姓权利,用法律给百姓自由。依法治权,使特权不再特殊,不再让人趋之若鹜和高不可攀,权利正在“平民化”,走进我们的生活。

责任编辑: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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