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兢兢业业工作,踏踏实实做人”这是二七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毛建同志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同事们对他的一致评价。在工作中,他始终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法官的职责。并以此为起点作为自己孜孜不倦地努力和追求,在执行岗位上默默工作。
速度:20天执结“骨头案”
在毛建看来,执行拼的就是速度。“快速度”不仅体现出执行法官严肃执法的浩然正气,更体现出一颗情系于民的仁爱之心。
毛建法官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温和,脸上常带着微笑,让人感觉很亲切。别看说话时慢条斯理,可他却是执行庭里有名的“快枪手”。
2013年12月,毛建同志收到一起河南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州合聚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264 015.1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面对生效的法律文书,被执行人百般拖延,采取收入不入帐等方式想尽一切办法拒不执行判决。而申请执行人一方等着这笔钱给农民工发工资,涉事农民工担心春节前拿不到工资而多次到区委、法院等地上访、堵门。执行过程中,通过正常的查询银行等方式没有结果,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毛建同志通过事先排查,缜密分析后认为,被执行人一直在经营,应该有财产可供执行,帐上没钱不等于没有财产,遂提出采取搜查的措施。经向院请示,组织了执行局全体干警、法警等38人,并邀请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单位,对被执行人进行了一次强制搜查,通过搜查措施,掌握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迫于巨大压力,搜查后第二天,被执行人便主动履行了义务。农民工的利益得到了保障,该案的执行,受到了省院张立勇院长的肯定,2014年春节来临前,省院张立勇院长亲自到申请执行人河南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地,向农民工发放了执行款。各大新闻媒体、网络等作了宣传。就这样,一起容易引发群体性矛盾的“骨头案”,毛法官仅用了20天就处理得妥妥贴贴。
忙碌:千里赴疆
打开毛建同志的电脑,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的都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写着拘留、查询、划拨等措施,每天工作都是排的满当当的。他的手机,24小时开机,时刻保持着警惕和战斗状态。
郑州三中收获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宪周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远在新疆。从郑州到乌鲁木齐,3000多公里的路程,毛建法官没有退缩。他安排好其他案件,利用周末休息时间远赴新疆,他通过乌鲁木齐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协调,在新疆自治区人民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情况。由于人民银行系统设定原因,只能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开户行在新疆自治区博乐市,不能得知存款余额等信息,他又不辞劳苦与同事一同乘车赶往距乌鲁木齐市580多公里外的博乐市。路上为了争取时间,他们买了饼干、方便面,饿了就吃饼干、方便面充饥,渴了就喝自带的白开水,当晚11点赶到了博乐市。第二天一早8点多钟就赶往了被执行人住所地的辖区派出所。由于时差原因,新疆地区早上10点钟才开始上班,毛建与同事冒着早上新疆5级左右的大风,在早晨只有5度的寒冷中等待了将近两个小时,终于查清了被执行人的确切住址及家庭成员情况。由于博乐市交通不便,两位执行法官用脚走遍了查询到的被执行人在博乐市的所有开户银行。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两位执行人员发现了被执行人在博乐市农商银行以及农业银行的共计32万多元的存款,并及时进行了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
通过努力,使得被执行人同意到郑州于申请人进行协商,解决剩余款项问题。
毛建同志的周末基本上都是在办公室度过的,因为他说在那个时候没有当事人的打扰可以静下心来看卷、写法律文书。类似这些事情太多太多。在执行中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无怨无悔,将自己共产党员的榜样作风在执行工作中发扬光大,把种种压力都通通努力转化为动力,在执行中攻克下一个又一个“堡垒”。
这就是毛建同志,默默无闻却又无时无刻不让同志们感觉到他带来的温暖与关怀,让当事人感觉到他带来的司法正义与满满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