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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开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4-03-27 10:39:49


    为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增强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做到司法为民,根据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根据省、市法院《关于抓紧开展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二七区的实际和我院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二七区人民法院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

    一、选任名额

    此次公开增补选任人民陪审员共100名。

    二、选任条件

    (一) 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年满二十三周岁;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5、身体健康;6、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群众威望较高的公民,农民、工人、退伍军人、社区居民、从事妇女儿童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公民,可适当放宽)。

    (二)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

    (四)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程序

    (一) 报名:凡符合条件的本辖区居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辖区)、辖区单位职工均可报名。可由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也可由本人直接提出申请。诚邀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共青团员、妇联等人员积极报名参选。

    单位推荐的,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于2014年5月9日(周五)前报送二七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人事科322房间。

    个人申请的,需在2014年5月9日(周五)前(9:00—11:30,14:30—17:30)到二七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人事科322房间报名,提交《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

    报名时,被推荐人、申请人需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及治安处罚等记录的证明原件。

    (二)审查、考察

    (三)提请任命:由选任领导小组提出拟任人选,区法院院长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

    咨询电话:0371-68873516、68877606

    《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和《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即日起可到二七区法院政治处组织人事科322房间领取。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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