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无悔青春之歌
——记二七法院十佳干警彭振华
彭振华,男,31岁。现任郑州市二七区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科工作人员。
彭振华于2010 年走上法院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只有短短4个年头,但他热爱本职工作,踏实勤恳,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一、爱岗敬业,任劳任怨
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千头万绪,承担着承上启下,联系左右,管理全局,做好服务的工作任务。人手少,业务量大,哪一个环节做不好都会直接影响法院的整体工作。
彭振华同志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彭振华同志认为自己是一名法院干部,既然部门人员较少,理应多承担一些工作。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总是抢着去找任务最重、难度最大的工作。后勤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基础工作,既需要有一定的会计专业素质,还需要掌握相关的经济专业知识。为尽快进入角色,他抢抓工作之余和节假日的闲散时间,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
他在努力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又努力当好参谋助手:一是认真收集各项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向领导汇报,让领导尽量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最近工作的实际情况,为解决问题作出科学的、正确的决策。二是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互相协作,努力工作。在办理各项费用报销时,能够多解释、多理解,同时严格按有关财经法规及单位有关规定,按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加强单位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在工作中,彭振华同志始终不渝地坚持弘扬“爱岗敬业,讲奉献”的精神,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勇于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处处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后勤事务工作中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坚持不断创新和完善,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注重效率,搞好服务
法院后勤保障部门工作的价值和意义在于为法院的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提供科学化、规范化的服务保障。没有有效的后勤工作做保障,法院其他工作就不可能顺利开展,甚至无法完成,后勤服务工作同时与每个干警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服务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到干警的后顾之忧和法院的形象与和谐。彭振华始终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从小处着眼、小事做起,强化服务意识、无私奉献意识,并秉承求真务实的作风,树立服务无小事的理念,养成快捷办事的习惯,以高效率的工作作风彰显优良的工作风貌。
三、率先垂范,改进作风
彭振华同志深知,群众对法院的印象是从法院干警身上获得的,作为法院干警就应当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因此,在平时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他时时牢记党的宗旨,事事严格要求自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起一个人民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在司法行政装备科工作以来,他每天早来晚走,细小工作事事抢着干;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主动热情待人,文明礼貌行政;他以热情周到的服务、细致入微的安排,赢得了来访客人及各级领导的称赞;他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虚心向老同志、年轻人请教,工作不虚假,不浮夸;他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几年来,他没有借工作的便利为自己办过一件私事,没有为自己谋取一点私利。从节约一个信封、一度电、一滴水做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虽然经常加班加点,但他无怨无悔。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真正体现了一名人民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在平凡的岗位上,他能够清清白白做人,兢兢业业做事,多次被上级法院表彰。尤其在司法行政科这个为全院干警服务的地方,他能够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抱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精湛的法律知识,廉洁无私的工作作风,奋力拼搏在第一线,唱响了法律的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