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冯某欠巨额钱款,却拒不还账,败诉后依旧不履行判决。在多次调解无果之后,于2014年2月25日被二七法院依法拘留。
2013年,当事人冯某向燕红梅借款165万,到了还款之际,却不见冯某前来还款。无奈之余,燕某将冯东告上法庭。经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冯某立即还原告燕某借款165万元,以及包括债务利息和执行费等费用18900元。可是,判决书下达之后,冯某却还是不见有还款意愿。于2013年10月11日,燕某依法向二七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冯某进行强制执行。2013年10月25日,二七法院向被执行人冯某下发强制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的义务,但冯某依旧尚未履行。随即二七法院对冯某进行强制措施。在执行过程中,二七法院对郑州十几家银行进行多方查找,并依法那就买冻结被执行人冯某及其妻子翟某在郑州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的账户存款,同时于2014年1月26日将被执行人冯某名下一套房产查封。在这期间迫使被执行人冯某偿还了53 000元债务。至于其他款项,被执行人冯某一直尚未履行。
2014年2月24日深夜十一点多,二七法院据申请执行人燕某的申请,得知被执行人冯某在其家中,请执行局执行干警将其带回执行局继续协商还款事宜。接到申请执行人的通知后,派执行一庭副庭长毛建、执行员赵锋连夜开车前去被执行人冯某家中,根据观察确认冯某在家中,然后执行人员强制将被执行人冯某带回执行局。当晚,执行局执行员连夜进行调解,无论执行员怎样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是冯某一直都是处于不配合状态,致使调解都未达成共识。最终调解失败,执行局对被执行人冯某进行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