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在郑州大学法学院礼堂召开的“高等法学教育与实践基地建设工作会议”上,我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焰斌代表二七区法院与郑州大学法学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王院长同时被该校特聘为兼职教授。
我院与郑州大学法学院于2012年6月成为合作共建单位,此次会议双方合作又向前迈出一步,成为“战略合作”单位。一年来,我院为郑大法学院教师科研、研究生创新培养、本科生实习及教师挂职锻炼提供了实践基地,刑庭法官受邀为法学院研究生讲解审判实务。我院先后邀请郑大法学院6名教授来院进行讲座,对司法实务中的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分别邀请郑州法学院专家20人次参加案件庭审、提出咨询意见,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理论支撑。成为“战略合作”单位之后,必将拓展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合作的形式和内容也会更加丰富,从而推进教学和审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共同为我国的法治建设贡献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