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法院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工作中,充分发挥其审判职能,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做到快审快结。今年共审结涉及妇女案件736件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妇女维权构筑了坚固的司法防线。在惩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中,从修正妇女身心健康的目的出发,在保证案件公正裁决的前提下,更倾重于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全年立案受理涉嫌强奸案件43件,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有力震慑和教育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日渐增多,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如家庭暴力等案件也不断增加。二七区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认真调查分析原因,一方面,加大调解力度,对于因一时冲动而闹离婚的,尽可能维持家庭的和睦,对于确实无法换回的,坚持最大化地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办理案件。受理离婚纠纷案件325,结案309件。在这类案件中,充分发挥了保护妇女权益的作用,维护了社会家庭的安定团结,维持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原告朱某与被告王某于1987年3月10日登记结婚,1988年生育一女,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多次发生矛盾。2004年7月,原告因与被告发生争执,从家中搬出在外居住至今。原告于2009年9月12日诉至本院,要求解除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在法院审理中,被告多次到法院表明不同意。但法院审理后依据查明的事实认定原、被告双方性格不合,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甚至打骂,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的健康发展。其女儿出具的证明材料也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因此法院指出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准予原被告离婚。原告对法院表示感谢,认为自己从不幸婚姻中解脱出来,有了重新生活的希望。
二、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宣传教育。为加大维权工作力度,我们还建立了妇女维权示范岗,使涉及妇女的案件均得到快速高效公正处理,为妇女维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立案接待人员热情接待,耐心细致,针对来访妇女缺乏法律知识,文化水平不一的特点,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耐心认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答,达到群众满意。二是审判人员依法审判,在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准则前提下,维护弱势主体权益,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原告聂某诉被告段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法院查明,原被告2010年结婚,婚后无子女,被告段某于2010年12月被确诊为宫颈癌。原告于2011年6月20日向法院起诉离婚。因被告不同意离婚,提出如果离婚原告必须支付高昂的分手费,因协商不成。法院判决不准予二人离婚。2012年春节过后,原告再次将妻子段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再次审理后认为段某身患宫颈癌、盆腔淋巴结转移,正处在接受手术和放、化疗治疗期间,在身处困境需要帮助和照顾的情况下,不宜判决双方离婚。故法院再次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维护了弱势妇女的权益
三、发挥审判职能,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建立“三快”机制。对赡养、家庭暴力等妇女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依法做到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快。立案快即对涉及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在最短时间内立案,并交办相关法庭及时审理;审理快即在调查、取证、审理、裁决等环节中,做到依法、准确、及时审理;执行快即对合议庭做出判决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我们排除干扰、克服困难,优先及时执行到位。二是坚持妇女优先原则。在案件审理时,优先站在妇女生存的角度来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因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意愿。在财产分割中,女方做为无过错方的,在住房、抚养费、财产等方面给予倾斜。三是建立绿色诉讼通道。对一些暂时家庭困难的妇女实行缓交。四是实行调解制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积极与妇联、社区联合,注重做好调解工作,尽力把矛盾解决在庭前。原告冯某(女)诉被告李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原、被告于2011年10月11日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儿子李明由被告李某抚养。但事实上儿子李明一直由原告照顾,包括孩子上的各种学习班和业余兴趣班的费用均由原告支付。被告后来又找到新女友,渐渐疏远孩子,其子李明难以接受,明确表示要跟着原告生活,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变更抚养权。被告李某到法院后再三声明不同意变更抚养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本案原被告离婚后孩子由原告实际抚养,且孩子对目前的学习和生活状况比较满意,并表示愿意继续随原告共同生活,由原告抚养比较有利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故法院支持了冯某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四、落实工作举措,切实帮困济难。为提高广大妇女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二七法院在每年“三·八”妇女节期间,我院组织干警走进社区、走向街头义务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展“迎三·八”法官法律咨询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举办妇女维权知识讲座,将巡回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等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农村妇女法制观念。通过开展这些活动,大大增强了妇女和其它群体的法治意识,为辖区建立和谐的法治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深受各界群众好评。
五、关心女职工的工作、生活及身心健康,积极主动地为女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做女职工的知心人、代言人,认真组织开展好妇女节的庆祝活动组织全体女职工到郑州人民医院体检,为女性健康再提供一份关爱和保障,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女干警的文化生活,积极参加了二七区跳绳跳棋比赛,并取得了优秀组织奖,提高了妇女干部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增强了体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