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省法院8月下旬到9月底开展的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的最后阶段,多功能诉讼服务大厅主任王群岭,组织该部门的近30名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9月27日以来,省会主流媒体对新乡县七里营镇刘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全国劳动模范史来贺同志事迹的报导及评论。作为基层法院的窗口部门,史来贺成为我们最贴切的学习榜样,最具体的行为示范。
我院多功能诉讼服务大厅建立于2011年10月,是集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立案受理、诉调对接、财产保全、速裁速执、信访化解、诉讼服务等为一体的“门诊式”的便民服务机构,一个窗口对外,一个目标追求,实现了审判资源的科学配置,以及综合服务水平的最佳优化。2011年7月初,在二七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辖区七个面积大、人口密度高、矛盾纠纷发生率相对较集中的办事处,选派7名素质高、业务强、会协调、能干事的优秀法官(各带一名书记员),组建了7个巡回法庭。以巡回法庭为基础,广泛整合辖区的社会资源,构建起四级法律服务和社会矛盾化解网络。
长期在基层工作的王群岭主任,在这次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从我做起,和大家一起认真查找问题,学习先进,扎实整改。但是觉得先进要么是不典型、要么就是离得远。9月27日以来省会主流媒体对史来贺事迹的报导,触动了他那敏感的神经。他反复看了每一篇报导与评论,这不正是基层法院的窗口及深入社区楼院的巡回法庭要学习的身边的典型吗?于是,他集中全部门的同志,认真学史来贺的事迹。会上他说,对史来贺的“两怕”( 一怕在群众中孤立,二怕在群众中孤独。怕,是担心失去力量;怕,是因为爱得深沉;怕,包含了以人民的敬畏。)他理解得很深,这是对史来贺的模范性、示范性的高度概括;“一个人、一个村庄、1.5平方公里,50年”,又是对史来贺精神的深刻诠释。他也为基层司法工作者如何为民服务作出了示范。法院窗口每天无数次的重复接待是苦燥的,对群众涉诉信访的化解也是乏味的,深入社区楼院解决邻里纠纷更是劳神的……但这些都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及幸福,是每一个基层法院工作人员都要去认真做的。这些工作,才真真切切体现着司法为民的要旨。所以,我们要擦亮服务窗口,提升诉讼服务;强化巡回法庭,扎根社区楼院。我们让每一个楼院和谐了,每一个群众幸福了,司法为民就算做到位了;每一位法院工作人员都这样做了,我们整个二七法院的司法为民也就做到位了。只有这样,我们才算是真正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等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
学习后,大家展开了热烈地讨论。一致认为,史来贺真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行为的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