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密切法官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从增强案件承办法官的责任意识入手,完善判后答疑机制,强化判后答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上诉率及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被授予郑州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推行判后答疑制度可以有效减轻或消除部分当事人对案件的疑惑,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的公正性、合理性,促使其服判息诉并自动履行,有效治理涉诉信访;同时由审判法官进行判后答疑,实际上也是法官行使释明权的一种延伸和加强,有利于改进审判工作,增强法官的社会责任感。二七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严格法律文书送达管理。一是对本院出具的所有法律文书必须对被送达人详细释明及解释,保证当事人对文书所表达的含义能够正常读懂和理解;二是对所有判决书、裁定、决定必须由承办法官直接送达并当面答疑,禁止由书记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代为送达;三是对严格控制邮寄及公告送达,非因法定事由不得采取该形式送达,违者以纪论处;四是对案件结案必须由当事人接受送达及答疑的记录,否则不能归档。 此外,该院还实行答疑情况月通报,年考核制度。经多次答疑仍继续上访的,由信访接待室对答疑情况进行重点复查,如发现答疑法官敷衍塞责的,除通报批评外,还要扣发信访稳控基金。2011年以来,二七区法院共为当事人判后答疑一万余次,全院息诉服判率同比增长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