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二七法院法警大队被评为全国司法警察执法范化先进单位,院党组为全面推进法院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确保司法警察在执行勤务中规范执法,解决长期困扰法警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勤务中现场取证难等问题,为法警大队干警配备执法记录仪,这种执法记录仪集摄像、拍照、录音等多种功能于一身,体型小巧,日常执勤时,可以夹在肩章上,十分方便。另外,此执法仪有红外激光拍照定位功能,能满足执法者在夜间的拍摄需求。该执法仪还具有防水功能,即便是暴风雨等恶劣天气,也不影响调查取证。执法记录仪的配备,大大增强了司法警察执法勤务中的自律意识,也能有效警戒部分无理取闹和暴力违法者。
大队要求在执行勤务时必须佩带执法记录仪,全面、准确、快速地记录下事件的全过程。一方面,如实记录干警的一言一行,做到无声监督,杜绝随意执法;另一方面,对处置突发事件全程录音录像,当干警执法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受到置疑时,即可作为视频音频证据使用。
执法记录仪的配备对法院执法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对规范、监督执法者文明执法,对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法院形象,共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