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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借款起纠纷 昔日好友对立公堂 执行中重调解 双方重新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09-02-25 17:01:57


        近日法院执结了一起因朋友间借款,而引发矛盾最终法院执行和解,使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

        据悉,陈虎峰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马卫民,双方经过了解,彼此建立了友谊。后马卫民因家事需要用前,就提出向陈虎峰借款,双方于2007年5月28日签订了借据并进行了公证。提供了房屋抵押,但到期后,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还款,陈虎峰即依据生效公证书向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二七区法院依法查封马卫民抵押房屋,并进行了几次拍卖、多次流拍,马卫民在此期间总以家庭困难为由不偿还借款,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非常大,承办法官尚勇多次进行调解,并讲明拍卖财产的不利因素。经过多次开导,马卫民终于在2009年2月20日将欠款还清,双方并达成协议,支付原告30万元,法官看他们从认识到反目,到握手言和,内心也感到无比欣慰。

责任编辑: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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