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二七区法院执行局妥善化解一起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害人停尸6年、案件一直无法执结的涉执信访老案,为申请人解决了实际困难,维护了辖区社会大局稳定,达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中国有句俗话“入土为安”,但是这句话却困扰了李东林整整六年。每每提起六年前的那起交通事故都让这个七尺大汉泣不成声。事情还要从一起交通事故说起,李东林唯一的儿子在六年前的一次交通事故中丧生,肇事司机刘亮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今仍在商丘市监狱服刑。
据了解,李东林本人身有残疾,无法进行体力劳动,爱人白爱玲体弱多病,常年吃药。儿子命丧车轮下,尸体在郑州市殡仪馆存放六年有余,因无钱火化,仅停尸费用就高达18万元。2008年7月,李东林在拿到判决书后申请二七法院立案执行,要求刘亮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43165.01元。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刘亮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刘亮家庭困难、又在外服刑,确无能力履行,因此案件一直没有进展。李东林在得知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后,多次到省、市、区信访反映。
因李东林家庭确实困难,二七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经过多方协调和努力先后两次为李东林发放司法救助基金6万元。执行局王爱平局长、杨明庭长细致、耐心的做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并表示法院将尽最大努力,帮助李东林解决儿子尸体的火化问题,尽快让死者入土为安。在多次的往返与各级民政部门,和不懈的努力以及多方的协调下,最终民政部门同一为申请人免去了高达18万元的停尸费及火化费用,并于近日对李东林儿子的尸体进行了火化。至此,一起困扰法院多年,存在重大不稳定隐患的长期信访积案得以彻底化解,院执行局这种司法为民的精神境界深深打动了申请人李东林,该案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