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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电话,法官上门解难题

  发布时间:2012-11-08 16:35:52


    11月5日下午,二七法院多功能诉讼服务大厅审结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原告蒋某从第一次求助,到最终拿到民事调解书,只是打了几个电话,二七法院就把他的问题给解决了。

    9月24日下午6时,诉讼服务大厅的王群岭主任接到一个电话,一位姓蒋的老人自称70多岁,已经几天没吃饭了,且行走不便,子女们不管不问,希望二七法院帮助解决自己的问题。放下电话后,王群岭主任联系了福华街巡回法庭的原负责人庞薄和现负责人王蕾,随后一行人带着慰问品赶到了老人家中。经了解,老人叫蒋某,系原郑铁六中的退休教师,老人虽有退休工资,但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吃药打针,虽有三个子女,但都不尽赡养义务,其一人在外租房生活,现在已经不能维持基本生活,望法院能够帮助解决其赡养问题。王群岭主任当即拿出500元钱和买来的牛奶、面包等食物交给老人,让其生活暂有着落。离开时,王群岭主任让老人放心,法院一定会帮助他妥善处理。次日,王主任安排多功能大厅速调中心的安国鹏法官负责办理蒋某的案件。安法官上门为蒋某立案,并根据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了减免诉讼费。之后安法官联系了蒋某的子女,走访了其所在的社区了解情况。国庆长假前的最后一天,安国鹏担心老人的生活有困难,利用午休时间带领书记员前往蒋某家中进行慰问并进一步了解案情。发现家中无人后马上电话联系蒋某,得知其正在武警医院住院治病,随即又赶到医院。蒋某老人见到法官居然亲自到医院看望自己非常激动,拉着安法官的手把自己与子女之间的往事及自己的诉讼请求向承办人进行了详细的陈述。节后一上班,承办人与蒋某及其子女进行了多次沟通,初步达成了调解,但因老人行动不便且无能力聘请代理人,无法到法院签署调解协议,大厅又为其联系了愿意无偿代理的援助律师。双方于11月4日达成了调解协议。为了切实维护老人的权益,承办人于11月5日再次到蒋某老人家中,向其仔细解释了调解协议的内容及相关法律规定,在蒋某完全知悉协议内容并同意的基础上,组织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蒋某在接到民事调解书时,说“没想到自己一次都没去二七法院,二七法院就把自己的事情解决了,现在的法院真是好,真么大恩情我永生难忘,感谢二七法院的领导和法官。”至此,这起赡养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二七法院多功能诉讼服务大厅成立一年来,始终秉承“方便、快捷、一站式、能动司法”的宗旨,真正把群众放心上,把群众当亲人,让群众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收获了群众的好口碑。

责任编辑: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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