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多功能诉讼服务大厅张爱勇经过一天的耐心工作,加班加点,妥善化解了一起继承纠纷。
当日,原告王国强手拿起诉状来到我院多功能诉讼服务大厅,要求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屋。登记分流中心随将此案交由张爱勇负责。张爱勇仔细审查了起诉材料,了解到原、被告父亲王光文、母亲刘桂英子女共计七人,分别为王金河、原告王国强及被告王秀云、王秀梅、王秀兰、王秀丽。2000年4月29日,父亲王光文因病去世;2012年8月1日母亲刘桂英也因病去世。老大王金河于2011年3月28日因病去世,其配偶为刘树香,共有子女四人,分别为王萍、王伟、王霞、王军。父亲王光文生前名下有位于郑州市二七区二道街190号住房一间,建筑面积为10.08平方米。父母去世后,上述被告均放弃继承,同意由原告继承,后原告要求上述被告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遂起纷争。
张爱勇认为这是一起继承纠纷,属于家庭矛盾,且原被告系兄弟姐妹及叔侄关系,双方当事人涉及十余人,如果能够调解结案不仅不伤一家人的和气,还能为当事人节约部分诉讼费用。当即打电话给十位被告,约他们下午到法院参加调解。因为人数较多,时间不好统一,最后到下午下班时才把人员召集齐。张爱勇给家里打了个电话,便开始有针对性的对原被告进行谈话。结合多年来处理家庭矛盾继承纠纷的经验,以父母生前对七个子女的教养和家庭关系的重要性,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十一位当事人看见法官为了方便他们的时间,饿着肚子,加班加点的给他们处理纠纷,连声夸赞二七法院办的真好,二七的法官真是人民的好法官。直到晚上九点钟,张爱勇才整理好卷宗材料、离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