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建设 -> 党建工作

民事诉讼法培训讲座

  发布时间:2012-10-25 17:51:39



    2012年8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法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我院高度重视,于10月19日请郑州大学张嘉军副教授对全院干警进行了专题培训,张嘉军教授以《民事诉讼法新修改之解读与展开》为题对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进行了详细讲解,整个学习过程多达两个多小时,全院干警对民事诉讼法修订的相关难点、疑点有了清晰的认识,为明年新民事诉讼法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依依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748534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