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党员大会质量,严密党内组织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大会的任务
定期听取院机关党委的工作报告,对院机关党委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讨论决定单位党的工作的重大问题,选举党的委员会。
2、召开党员大会的要求: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党委的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各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党员大会次数但必须明确主题,会议内容充实。
3、党员大会的内容
3.1 党支部大会内容:
3.1.1讨论和通过党支部工作报告及做出的决议,动员全体党员完成党支部的工作任务。
3.1.2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并形成支部决议。
3.1.3选举党支部委员和补选支部委员。
3.1.4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罢免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
3.1.5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和本单位党委提交的其它重要问题。
3.2机关党委党员大会内容:
3.2.1听取和审议机关党委的工作报告及做出决议。
3.2.2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
3.2.3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和党小组。
3.2.4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和本院机关党委提交的其它重要问题。
3.2.5 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罢免不称职机关党委委员。
4、党员大会的基本程序
党员大会一般由党委书记主持,也可由副书记或委员主持。
4.1 会前由会议主持人报告党员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缺席人数及缺席原因。
4.2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议题。
4.3 参加会议党员围绕议题进行讨论。
4.4 对需要做出决议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党员大会上进行表决。
5、党员大会应注意的问题
召开党员大会要做好会前准备工作,院机关党委根据上级指示和本单位实际,确定好议题,同时要将召开会议的时间、内容、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
党员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到会党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并按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对经过讨论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做出决议,会后可进一步酝酿,待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大会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会议有效。召开党员大会换届改选时,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改选和补选委员前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在批复后再决定会期。
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需要上级党组织审批的,应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向全体党员公布。
召开党员大会应做好记录,将出席会议人数、会议议题、讨论表决情况予以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