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典型案例

河南一高校职工谎称能“计划外”招生 骗取33万元

  发布时间:2012-10-15 11:30:04


    高考录取结束后一般还有补录的机会,成绩不佳的考生也盼望能踏入大学校门,此时的家长一不小心就会上当受骗。二七区法院日前宣判一起招生诈骗案,沦为罪犯的竟是我省某高校的一名后勤职工。

    今年50岁的柴福(化名)是我省某高校职工,他琢磨着利用这个身份“生财”致富,便在熟人中吹嘘能“计划外”招生。2009年12月份,偶然认识柴福的叶女士信以为真,爽快地交给他现金14000元,柴福答应为叶女士的儿子办理我省某大学本科正式文凭。2010年1月10日,柴福谎称能将殷某的女儿安排到自己所工作的大学上学,骗取被害人现金15000元。2010年2月至8月,先后又有4名家长上当受骗。柴福前后骗取现金33.7万元,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收礼却不办事,面对学生家长的追问,柴福总是以种种理由搪塞。今年4月26日,叶女士报案,郑州市公安机关在郑东新区将柴福抓获。

    二七区法院认为:被告人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责令退赔5名被害人经济损失33.7万元。

责任编辑:依依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7494492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