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的魏金(化名)不思悔改,向娱乐会所敲诈最终“二进宫”。日前,郑州市二七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5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41岁的魏金是安阳市人,头脑灵活,当年20岁出头就掌管了某国有企业的“财务命脉”。也许是年幼和财迷心窍,加上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这个年轻的“财迷”对国家财产张开了饕餮之口,但不久东窗事发。1993年12月,省高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为了重新获得自由,在监狱劳动中处处表现积极,多次立功受奖,先被减为无期徒刑后又数次减刑,2009年6月终于刑满释放。
走出大墙的魏金,按理应当珍惜来之不易的人生新机,然而在寻找就业和经商失利等遭受挫折之后,他好逸恶劳的本性又重新抬头。他看到近年城市的娱乐业都比较发达,利润丰厚且来钱容易,他开始盘算敲敲这些老大的“竹杠”。
2010年下半年,魏金决定用放置自制炸弹的方式来敲诈该市两家娱乐会所,并写了两张字条,“借20万元,限两天存入某银行账户中”,放在两家会所的大厅。同时发送短信给两家会所经理。收到短信后,经理大惊失色。其中一家会所立即排查,在大厅吧台下发现一白色瓷瓶,上面有一张字条,称瓷瓶是炸弹。一名保安用砖头砸烂瓶子,听到“嘭”的一声巨响。
民警根据短信顺藤摸瓜,将犯罪嫌疑人魏金抓捕归案。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魏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放置自制爆炸物的手段相威胁,强行索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魏金虽系犯罪未遂,但其主观恶性较大,手段恶劣,不宜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线索提供小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