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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二年上半年审判态势运行分析

  发布时间:2012-07-30 18:43:56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二0一二年上半年审判态势运行分析

    一、 审判工作概况

    (一)收、结案情况

    2012年上半年,我院新收各类案件3846件,结案3005件,同比分别下降2.54%、9.76%。其中,受理一审刑事案件件,审结件,同比分别下降15.21%、13.09%;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2499件,审结1985件,同比分别上升8.94%、5.59%,其中普通民事案件下降,商事案件上升;因去年集团诉讼案件影响,受理行政案件66件,结案61件,同比分别下降83.71%、84.12%;受理再审案件51件,结案45件,同比分别上升475%、462.5%。受理执行案件747件,结案612件,同比分别上升5.22%、下降14.17%。

    2012年上半年,我院的刑事案件收、结案继续呈小幅下滑趋势,再审案件受集团诉讼影响,收结案数均大幅上升,民商、执行收案增幅较大,在20%左右波动。受法定审限结案率、均衡结案等考核指标因素影响,我院整体结案数中除了民商事案件继续保持增幅趋势,再审案件受集体诉讼影响,结案数变动较大外,其他均呈小幅下滑趋势,全院结案率小幅下滑,维持在5%左右。

    (二)各类案件占收、结案数之比

    在3005件收案中,民商事案件所占比重最大,为67.69%,同比增加1.32个百分点;执行案件次之,占20.23%,同比减少0.29个百分点;刑事案件占8.91%,同比减少4.76个百分点;行政诉讼占1.79%,同比增加3.63个百分点;再审占1.38%,同比增加0.08个百分点。如下图一所示。

    在7703件结案中,各类案件所占比例与收案占比、增减幅度大致相同,民商事案件占66.06%,执行案件占20.37%,刑事案件占9.95%,行政诉讼案件占2.03%,再审占1.60%。

    二、上半年我院审判运行态势情况

    2012年上半年我院新收各类案件3846件,同比3806减少116件,结案3005件,与 2011年上半年相比减少325件,院人均结案数57.8件,同下降了5.70件,人均存案数16.2,同比上升了4.6件,结案均衡度为0.24,同比下降了0.57。各审判领域收案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民商事案件。2012年上半年我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收结案案小幅上扬,分别上升了8.94%,5.59%,符合正常的经济发展规律。在民商事案件总体微升的特点中,普通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分别呈现出同比上升的特点,普通民事案件上升2.14%,商事案件上升4.1%,其中民间借贷、离婚、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财产权属、损害赔偿等普通民事案件均同比增加,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租赁合同等商事案件同比增加。一方面说明民间借贷、劳务纠纷、离婚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仍左右着民商事案件的数量,且呈阶梯式增长,另一方面反映了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我院商事审判领域产生小幅影响。

    ---行政案件。2012年我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6件,同比下降87.72%,其中公安行政案件21件,劳动和社会保障1件,工商行政案件21件,城建规划11件,其他类行政案件9件。行政诉讼案件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去年的劳动争议集体诉讼,去除集体案件因素,收案与去年基本持平,公安、城建、工商仍是案件的主要类型。

    ---执行案件。2012年上半年我院受理执行案件747件,同比上升24.29%。由于司法统计新老系统交替,关于执行案件的详细分析不能导出,故对于执行案件的情况无法比较。

    三、上半年我院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结案进度放缓,结案均衡度同比回落,均衡结案思想仍然有待加强。从上半年的情况来看,全院均衡结案度为0.24,同比下降0.47。其中,9个部门中,只有2个部门的结案均衡度高于0.5, 5个部门基本与平均值持平,2个部门的结案均衡度是负值,反映出多数单位放松均衡结案思想,工作力度减弱。就结案均衡度的设置而言,该指标数值越接近于1,说明审判工作良序运转程度越高。但从全市法院的情况看,目前,即使均衡结案最好的中牟,其与审判工作良序运转的差距仍然过大。多数单位积压案件数量超出案件良性循环承载范围,办案整体进度缓慢,法官手中存案数量呈现“滚雪球”效应,办案积极性受挫,需要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引起重视。

    2012年上半年各部门结案均衡度统计表

    部门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结案均衡度

    刑庭 30 33 36 47 55 50 0.68

    少年庭 0 5 2 5 6 10 0.31

    行政庭 3 2 10 11 13 22 0.34

    民一庭 52 23 126 85 143 371 -0.01

    民二庭 35 20 61 43 54 230 0.05

    侯寨法 14 13 18 23 12 48 0.15

    马寨法 16 1 16 7 14 14 0.5

    执行局 17 35 131 58 66 305 -0.35

    审监庭 0 1 1 1 0 42 -1.05

    (二)是案件进出不平衡,考核月结收比起伏过大,突击办案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案件结收比反映的是案件进出的平衡。上半年,全院案件进出表现了年初进多出少,3月基本均衡,6月案件出量暴涨的特点。案件结收比在3月份突破100%的部门只有2个,而到了6月份,除少年、审监、马寨和行政庭等4个单位案件结收比接近理想值外,其余5个单位均有幅度较大的超升,案件结收比持续走高,受绩效考核月影响的趋势特别明显,彰显了各单位平时松懈、考核月突击办案的工作倾向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难免对案件的整体质量,以及相关的一审服判息诉率、发改率等指标造成不同程度的牵连和影响,需要对症下药,寻求正确的解决办法,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次生问题的发生。

    (三)是审限管控不够严格,未结案件延长审限比情况突出,隐性超审限现象开始凸显。从流程采集的数据情况来看,截止2012年6月20日,全院未结诉讼案件640件,其中有77件,未结诉讼案件经审批延长了审限,延长审限未结比为12.04%,与全市法院的平均值相差5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从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排查甄别的情况来看,全院目前超过18个月未审结的案件还有3件(截止6月15日不完全上报统计),而这些案件中,全部案件进行了审限延长。出现这种情况的因素错综复杂,但有两点亟需注意:一是审限管理不够规范和严格;二是偏面追求较高审限内结案率而人为变通控制超审限案件。其造成的直接危害,是对超审限案件的管控形同虚设,与审判效率密切相关的指标(包括审限内结案率、结案均衡度、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以及人均办案数等)难以提高。

    结案率作为评价法院审判状态、了解工作进程的重要指标之一,虽然在当前的绩效考核中被取消,但其作为指导、管理工作的重要指标,在掌握审判进程、合理调整办案进度、综合统筹人力资源分配、实现均衡结案、促进审判工作的良性发展,其地位不可替代。目前,全院审判运行态势呈现“存案持续突破案件良性循环范围、结案进度缓慢、办案压力日益增大”的局面,其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各部门过分依赖,并将精力过重偏向于法定审限内结案,而无视其他影响和制约审判工作效率的相关指标,对审判工作指引和调控的科学合理作用的发挥。这种过度偏重于审延内结案而不从系统上、宏观上把握审判工作规律的做法,一方面使得全院办案效率整体上降低,积存案件持续居高不下,审执结案件数量始终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均衡结案难以形成,法院与法官的办案压力就始终得不到有效缓解;另一方面,单纯追求审限内结案,给审限管理造成压力,容易造成多次、隐性延长审限的情况发生,对案件质量形成潜在危害。

    四、下半年工作方向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结案率调控杠杆,增强均衡结案意识,以宏观、系统、全面、客观的视角,查找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同时,注重发挥案件质量评估的导向作用,注重评估指标间的内在关联,在遵循审判工作规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多措并举,切实提升审判质效,确保全院案件审理工作顺畅有序进行。

责任编辑: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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