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五个严禁”规定,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二七法院结合自身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五个严禁”为标尺,开展“五查五看五树立”活动。
“五查五看五树立”即:一查思想建设,主要看是否存在放松自身政治思想学习、理想信念发生动摇、职业道德缺失等现象,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保持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二是查廉政建设,主要看工作中是否存在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索要、收受贿赂以及办人情案、关系案,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诉讼费、执行费或其他执行款物的行为,树立司法廉洁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查纪律建设,主要看工作中是否存在因保密意识不强向他人泄露审判秘密及个案案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过问职务外案件,不遵守工作纪律以及不服从领导、不接受组织批评帮助等行为,树立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劳动纪律、审判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四是查作风建设,主要看工作中是否存在对当事人态度冷漠、生硬、蛮横、推诿,滥用审判权和执行权,打骂、侮辱诉讼参与人,以及在社会上不注意法官身份,举止言行等具体细节上有损法官形象等行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作风和工作作风,净化交友圈,规范法官行为,树立法官良好形象。五是查制度建设,主要看是否具有完备的政治工作、审判工作、机关行政管理工作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及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各项制度是否得到了落实,树立用人制度管人、用制度教育人、用制度约束人的观念,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使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