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二○一 一年审判态势运行分析
一、 审判工作概况
(一)收、结案情况
2011年,我院新收各类案件7861件,结案7703件,同比分别下降1.46%、上升9.84%。其中,受理一审刑事案件784件,审结777件,同比分别下降33.28%、28.78%;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4994件,审结4924件,同比分别上升0.67%、11.61%,其中普通民事案件下降,商事案件上升;因集团诉讼案件影响,受理行政案件469件,结案457件,同比分别上升150.81%、200.66%;受理执行案件1588件,结案1522件,同比分别下降2.9%、上升12.03%;受理再审案件25件,结案23件,同比分别上升25%、21.06%。
2011年我院刑事案件收、结案大幅下降,行政案件受集团诉讼影响大幅上升,民商、执行案件收案均呈小幅波动态势。受均衡结案考核方式等因素影响,我院整体结案数上升幅度较大。
(二)各类案件占收、结案数之比
在7861件收案中,民商事案件所占比重最大,为63.52%,同比增加1.32个百分点;执行案件次之,占20.20%,同比减少0.29个百分点;刑事案件占9.97%,同比减少4.76个百分点;行政诉讼占5.98%,同比增加3.63个百分点;再审占0.33%,同比增加0.08个百分点。如下图一所示。
在7703件结案中,各类案件所占比例与收案占比、增减幅度大致相同,民商事案件占63.92%,执行案件占19.76%,刑事案件占10.09%,行政诉讼案件占5.93%,再审占0.30%。
二、审判运行态势基本特点、原因分析
(一)收案总数小幅下滑,但不同类型案件有升有降,原因各异,刑事案件收案下滑趋势明显
2011年我院新收各类案件7861件,比2010年7977件减少116件,结案比2010年相应增加690件,院人均结案数和审判人员平均结案数同比分别增加了1.79件、14.26件。各审判领域收案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民商事案件。2011年我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同比基本持平,升幅仅0.67个百分点,结案涨幅较大,较去年同期增长11.6%。受绩效考核的影响,民商案件的数据有所调整,实际仍保持着微幅上扬趋势。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上级法院考核方式影响。去年,中院提出了均衡结案,以往的年度考核改为季度考核,一线法官的结案意识增强,前松后紧的状况大大的改善,拉动了结案率大幅增进。二、我院内部案件管理情况影响。去年以来,我院实行了新的绩效考核办法,综合部门和案件少的业务部门有审判资格办案热情空前高涨,协助办理部分民商事案件,减轻了一线法官办案压力,整体结案率大幅上升。三、成立六个巡回法庭,使大量的案件解决在社区、解决在群众家门口,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
在民商事案件总体微升的特点中,普通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分别呈现出同比上升的特点,普通民事案件上升2.14%,商事案件上升4.1%,其中民间借贷、离婚、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财产权属、损害赔偿等普通民事案件均同比增加,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租赁合同等商事案件同比增加。一方面说明民间借贷、劳务纠纷、离婚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仍左右着民商事案件的数量,且呈阶梯式增长,另一方面反映了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我院商事审判领域产生小幅影响。
---行政案件。2011年我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69件,同比上升150.81%,其中公安行政案件25件,劳动和社会保障355件,工商行政案件36件,城建规划34件,其他类行政案件10件。行政诉讼案件上升的原因除了劳动争议的集体诉讼外,主要在于两点:一是行政管理法治化程度越来越高,行政执法力度越来越大,另外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涉及城建规划、房屋拆迁等行政纠纷增多。二是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权意识增强,“民告官”已逐步成为行政相对人维权的途径。
---执行案件。2011年我院受理执行案件1588件,同比减少46件,下降2.9%。执行收案下降的原因有:一是我院一贯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并采取加大诉讼保全力度、到期履行提示、加重逾期履行成本等措施,力争在“案结”的同时实现“事了”,降低了民事调解案件的申请执行率,从而实现了民商事案件没有下降,执行案件减少的良好司法效果;二是执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执行力度进一步加大,使逃避执行行为付出应有代价,从而促使部分义务人自动履行或主动与权利人协商履行,减少了申请执行数;三是民诉法将执行申请期限延长为两年,并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也使一些权利人不再因担心超过申请期限而急于申请立案执行。
(二)审判质效大幅提升,综合质效水平进入全市法院领先位置
2011年,我院民事调解率65%,结案率为98.05%,发还改判率为0.02%,行政撤诉率42.22%,申诉申请再审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执行终结结案率等四项指标在全市位于前列。整体质效水平同比提升,横比排位靠前。这主要得益于全院上下审判质效意识增强。年初,我院审管办不仅每月坚持下发质效评估通报,对每个业务庭室所办理的案件质效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我们还建立了案件讲评制度,在中院每期审判管理通报下发后,院长亲自参加点评,并作出相应决策部署,院领导的重视及亲历亲为,极大地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形成了人人重质效,人人讲质效的浓厚氛围。除发挥审管办的管理职能外,还强化庭(局)长的案件管理职责,制定了《关于工作的规定》,要求庭长定期组织通案,加强办案指导。审管办不定期对通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
(三)收、结案均衡结案度不高,绩效考核月尤其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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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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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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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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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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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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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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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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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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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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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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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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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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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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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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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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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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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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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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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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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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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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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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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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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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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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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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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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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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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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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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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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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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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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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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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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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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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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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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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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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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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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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收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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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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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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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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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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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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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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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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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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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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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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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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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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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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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院全年结收案比为98.05%,虽然未达到100%的目标,但亦在可控范围之内。但从结案均衡度来看,月度之间不太平衡(见上表所示)。全年未结案件存量134件,同比增加80件,上升30.3%。主要原因是部分审判人员均衡结案在平时的意识不强,有时松时紧现象;对收、结案良性运行管理重视不够,抓得不力。
(四)执行工作呈现良好运行态势,执行业绩实现了新跨越
2011年,我院执行案件1588件(包括旧存12件),结案1522件,结案率为95.84%,实际执结率86.77%,终结率为9.07%。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7.99%。其中执行标的到位率、终结率、综合绩效排名位居全市前列。这主要得益于我们始终把执行工作列为全院工作的重点之一,力求改变近两年执行质效低迷的状态。一年来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强执行力量,健全制度机制。院长多次调度部署执行工作,要求执行局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强队伍管理和质效管理。分管院长多次亲临一线指挥执行活动,亲自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全体执行干警树立攻坚克难、争先创优的精神,执行干警经常利用非工作时间开展突击执行、集中执行活动。按照上级清理执行积案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多措并举,执结了一大批执行积案,提升了执行质量效率。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审判质效再提升的空间不大
近三年来,我院审判综合质效逐年提高,但在今年,三级法院数据联网,审判管理也将更为精细和准确,。由于多种因素的存在,有的指标已难以再提升,有的指标虽还有提升的空间,但不大。这些因素主要有:1、审判工作对法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而法官因各种原因适应能力跟不上要求,使指标难以实现最优化。2、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难度越来越大,今年我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保险合同案件、承包经营权纠纷等案件同比上升,一些传统民事案件也出现了新的特点、新的问题,不可避免地对审判工作产生了影响,加之当事人利益观念强,对胜败看得重,案件处理难度、调解难度增大,致使调解率、撤诉率、上诉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等指标提升困难。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衔接不畅,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涉诉信访考核未建立甄别机制,无理上访也计入考核指标,使无理缠访、闹访不断增多,不仅践踏了司法的权威,还影响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3、法官付出越来越多,而收入待遇比以往减少,干警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也削弱审判管理的效果。4、市中院采取新的绩效考核方法,省院也对每个基层院进行考核并排出位次,各基层院的争先创优意识、竞争意识进一步增强,我院的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上级法院及部门对下各种活动较多,分散法官办案的时间、精力。在上述因素影响下,要实现审判工作的新突破,审判管理工作任务将更为艰巨,责任将更为重大。
(二)法官的效率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1年我院审判质量整体提升,但个别审判质量指标仍处劣势,影响了案件质量, 收、结案良性运行管理意识有待加强。2011年我院结收案比98.85%,同比下降0.19个百分点。其中刑事结收案比100.22%,民事98.53%,行政100%,执行99.5%,结收案比下降主要在于民事案件结收比不高。从数据上看,98.85%的指标值亦属良性比值,但在同比收案减少,审判压力减轻。平时松懈、绩效考核月突击结案的现象依然存在。旧存案件的增加加重了明年审判工作的压力,也给审判效率管理带来了难度。
四、对策及建议
(一)着力强化质效指标导向功能,进一步推动审判运行态势良性发展
1、进一步明确重点指标管理方向。2011年下半年,重点围绕院人均结案数、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服判息诉率、被改判发回重审率、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民事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行政案件撤诉率、执行案件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再审率、进京上访率、重点涉诉信访案件息诉率等14项质效指标进行全程监控、评估和通报。加强效能监察,对因主观因素造成指标滞后、涉诉信访投诉的部门和个人,由监察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并针对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确保全院审判工作健康平稳运行。
2、进一步加强均衡结案工作。研究制定均衡结案制度,落实均衡结案管理,着力解决月度结案不均、部门结案不均、审判人员结案不均的问题,均衡提升月度和季度结案率和结收案比,确保审判质效运行态势优质、高效、良性循环发展。
3、进一步强化诉讼服务对接管理。探索审判管理与诉调对接工作协调管理新路径,构建诉讼服务管理网络,深化落实巡回审判、立案调解和解、诉调对接工作、人民陪审工作等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审判管理,努力运用规范的司法管理方式促进纠纷的妥善化解,提高陪审率、调撤率、和解率,降低再审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和涉诉信访率。
(二)不断健全案件质量创优机制,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
1、构建优质案件平台。深化“办精品案件,创公信品牌”活动,通过筛选、培植、推介精品案件等环节,评选优秀调解案件和优秀裁判案件,将打造精品案例与评选精品庭审、精品文书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司法尺度,加强案例指导,提升法官司法能力。
2、创设差错案件预防载体。开办典型案例警示特刊,认真组织各审执业务部门对本部门、本条线案件质量开展研究分析,重点剖析被发改案件、再审改判案件、评查中发现的瑕疵案件、当事人反应强烈的投诉案件。同时,作为典型案例,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汇总编发。事实证明,我院进行的案件分析会对全院审执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3、改进案件质量评价方式。增加考量案件效果指标为案件质评内容,设定优秀案件和基本不合格案件评定条件,将案件的数量、质量和办案的社会效果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评定案件质量等次,将评优、评劣的结果通报到承办部门、案件和承办人,并作为衡量法官业绩的依据。应该对优秀案件承办人设立奖金予以奖励。
(三)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核心管理作用,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效果
1、进一步加强庭局长管理。深入落实本院岗位目标责任制,案件流程管理。开展以庭长为管理核心的“五评五比”工作,“五评”即庭审能力、案件质量分析、法官案例分析、质效指标数据分析、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点评;“五比”即比审判质量效率、比审判社会效果、比审判业务能力、比业绩考评档案管理、比审判管理成效,力争达到审判管理能力提升,审判管理综合效应增强;审判质效提升,审判社会效果增强的“双升双强”的审判管理目标。
2、进一步加强指标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督查。运用好审判业务部门审判质效数据专栏,及时掌握审判质效动态;对处于中游偏下的关键性质效指标,特别是排序落后的指标,认真剖析,逐一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重点改进提升。
3、进一步加强审判态势分析研究。开展审判态势分析、运用结果成效评比,不断提升指标数据的分析运用能力和决策建议能力,为党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做好党组决策的任务分解和跟踪督办工作;强化专项态势分析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某一项或几项指标在每季或某个时间段的显著变化,或者审判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各审判业务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态势分析,及时开展调研,规范解决问题。
4、进一步加强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工作。积极探索对庭长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业绩考评,设立最佳管理奖,将庭长的审判管理履职情况纳入部门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调动和保护庭长主动管理的积极性、能动管理的有效性。完善考评体系,将体现社会效果的公信度指标纳入业绩考评范畴,努力解决申诉申请再审、涉诉重复信访上访、执行投诉问题,不断提升当事人对司法裁判的认同度,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