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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法院实行三校会签保证裁判文书质量

  发布时间:2009-02-24 14:22:38


        为了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强化裁判文书管理,切实增强审判人员办案责任心,二七法院实行“三校会签”新举措来保证裁判文书的质量。

        三校会签是指:裁判文书起草后,首先由起草人(须为案件承办人)审核校签,然后由合议庭成员审核校签,最后由书记员审核校签,即一份裁判文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共同核对把关。案件承办人为裁判文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为共同责任人。一份裁判文书三校会签后方可加盖院印,办公室掌印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履行职责,严禁出现裁判文书盗盖、滥盖院印现象。另外,庭长、主管院长要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裁判文书进行把关审核。

        该举措的实行情况将纳入二七法院绩效考核工作中。每月由案件评查办公室进行检查通报,对落实较好的部门,给予加分;对案件承办人、合议庭其他成员,书记员没有按规定审核会签的分别给予与责任相当的扣分。办公室在手续不完善的情况下加盖院印的,也要予以扣分。

        这一举措将有效保证裁判文书质量,减少裁判文书瑕疵,提高二七法院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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