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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扫清外围”之讯问策略

  发布时间:2009-02-24 11:41:25


      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客观依据。无罪证据可以有效地保障无辜之人不受刑事追诉;有罪证据则可以有力的揭露、证实犯罪,使有罪之人为其罪行付出代价。正因为证据所拥有的这种功能,才使得有罪的犯罪嫌疑人往往谈证据色变,对案件中的有关证据极其敏感。证据的重要作用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在讯问当中,证据是冲击嫌疑人心理,使之发生巨变的强烈刺激。它不但可以让犯罪嫌疑人承认出示证据所证明的某些事实和情节,更重要的是可以引起犯罪嫌疑人内心深处的变化,动摇其继续对抗的思想基础, 消除其逃避惩罚的侥幸心理。
        有力的证据,如果运用得巧,可以将犯罪嫌疑人置于难以逃脱的境地;但是运用得不巧,则不但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而且还会使整个案件因此而陷入僵局,出现所谓“一招不慎,全盘皆输”的局面。因此,在运用证据时,一定要抱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慎而又慎,争取使每一个证据都能物尽其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决不可马虎、轻率、麻痹大意、不计后果。巧用证据之“巧”包括选择时机,讲究方法,注意后效应等多个方面,笔者在此就巧用证据中的一个问题,即“扫清外围”策略作以小议。
        一、“扫清外围”的概念和意义。
        “扫清外围”,通俗地来讲,就是讯问中在向犯罪嫌疑人出示证据之前,先截断其退路,使其在面对所出示证据之时不可能再有狡辩的机会,而只能低头认罪,如实供述。这就如军事战争中运用伏击战术截击敌人,在伏击战中要想大获全胜,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截断敌人退路,形成严密的包围圈,使其处于前后左右皆万丈深渊的绝境之中;否则如果包围得不够严密,有空隙,有漏洞,那么枪声打响之后,敌人则会寻找突破口,四散逃窜,出现漏网之鱼。
       在讯问中,“扫清外围”运用得好,将会使讯问少走许多弯路,及时突破案件;相反,不运用或运用得不好,就很可能会给犯罪嫌疑人狡辩的机会,致使讯问陷入僵局,甚至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如在一起盗窃案件中,侦查人员在保险柜上提取了一枚指纹,经鉴定是某一犯罪嫌疑人所留。于是,讯问人员在对其进行讯问时使用了现场指纹这一有力证据:
        讯问人员:“你不要狡辩了,你打开保险柜拿走了现金,但你却留下了你的指纹,你自己看去吧!”(把指纹照片递给嫌疑人看)
        嫌疑人:“不错,这可能是我的指纹,因为事情发生之后,大家都去看了,我也去了,我还用手摸了保险柜。”
        就这样,现场指纹这一有力的证据被犯罪嫌疑人轻而易举地给否定了。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结果,主要原因就是讯问人员在使用证据前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未能把犯罪嫌疑人可能狡辩的后路给其堵死。如果讯问照如下方式进行,也许会出现截然不同的后果:
       问:“案件发生后,你到哪里去了?”
       答:“事情发生后,大家都去看,我也跟着去了。”
       问:“去了以后,你呆在什么地方?”
       答:“我站在门口。”
       问:“你一直站在门口吗?”
       答:“是的。”
       问:“你没有到屋里去吗?”
       答:“没有。”
       问:“那么,事情发生之前,你到屋里去过没有?”
       答:“没有。”
       讯问进行到此,如果讯问人员抓住时机及时出示证据(指纹照片),结果将可想而知,因为此时犯罪嫌疑人除了交待,无其他选择余地,是其自己将自己的后路已一步步堵死。
       从上述两种不同的讯问方法和两种截然不同的结局中,我们已能很清楚的看到“扫清外围”策略在讯问中的神奇力量。
         二、“扫清外围”策略的正确运用。             
       (一)事前认真分析各种可能性。这是指在讯问之前,一定要进行周密的思考,首先要对犯罪嫌疑人面对所示证据进行狡辩的种种可能性作出系统、严密的分析,尽量穷尽其所有可能;然后再针对每一种可能性思考出一种或几种对策,最终将其每一条后路都堵死,而使其成为“网中之鱼”。这就象是伏击战中在伏击敌人之前,一定要先勘察地形,选择伏击地点,对敌人遭受伏击时可能出逃的缺口作出周密分析,而后再有针对性地考虑兵力部署,将每一个缺口都牢牢堵死。比如前述案件中,出示指纹之前,首先就要想到嫌疑人可能会不承认指纹是其犯罪时所留,而辩称是在其他时候触摸保险柜所留,这个“其他时候”可能是事件发生之后,也可能是事件发生前。既然嫌疑人有这样的两条退路,那么我们就要想办法将其一一堵死。首先讯问人员问其出事之前可曾到屋里去过,由于此时犯罪嫌疑人对是否到过屋里特别敏感,感觉这是问题的关键,因此也是其防守最严密之处,其想通过否定自己曾到过屋里来开脱罪责,所以对前面两个问题很容易作出否定回答,而这正是讯问人员讯问的重点所在。总之,只有在讯问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保证讯问人员在讯问中有的放矢,有条不紊。
       (二)包围中的“随机应变”。事前的周密策划和部署固然重要,但并不是做到了这一点就可以高枕无忧,因为讯问毕竟是讯问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展开的一场激烈的对抗,其中,随机、偶然的因素很多,同时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由于种种原因,讯问人员的事前谋划往往难以做到尽善尽美、万无一失,而难免会有些疏漏。因此,讯问人员在做好事前的充分准备的同时,还要有面对、迎接意外情况的心理准备。在讯问过程中,一旦出现了预料之外的情况,千万不能手忙脚乱,流露出惊讶、担心、紧张等神情,而应尽量从容镇定,表现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同时迅速思考出应对之策,否则就等于让犯罪嫌疑人摸了底,为其施展反审讯伎俩、继续对抗增加了信心。必要时讯问人员可暂时结束讯问,以争取较充足的时间来重建自己的讯问体系,而尽量不要与嫌疑人陷入僵持,因为这不但是浪费时间,更重要的是易于使犯罪嫌疑人嗅到更多的侦查信息,从而构建起其更臻完备的反审讯体系。
     (三)外围要彻底扫清。讯问人员在运用“扫清外围”策略时,一定要注意将外围彻底扫清,不留缝隙,而不能扫而不清。这除了依靠讯问前的认真分析和充分准备外,还离不开讯问中讯问人员良好的心理素质。面对犯罪嫌疑人一步步走进自己的包围圈,讯问人员一定要沉得住气,不露声色地继续诱敌深入,直至万无一失,而不可面对即将到来的胜利喜形于色,溢于言表,这不但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的警觉,使其意识到自己可能陷入伏击而不敢再向前迈进,严重者还会导致功亏一篑,使前面的努力均化为乌有。
       任何一种策略方法都有其一定的适用条件和范围,都不可能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因此“扫清外围”策略方法的运用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可盲目使用。同时任何一种方法都会有其正反两方面的效用,运用得好,可以发挥出神奇的力量;运用得不好,则可能导致失败,因此,“扫清外围”策略的运用,不但要适时,而且要巧妙,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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