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收费标准
作者:二七法院 发布时间:2012-01-12 15:47:47
一、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50-2500);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500+)。
二、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10-1000);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500+)。
责任编辑: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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