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二七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一起对被执行人房屋强制搬迁行动,由于准备充分,执行依法,并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法委领导现场监督,执行行动得以顺利进行,未发生暴力抗法事件。
宋桂枝申请执行张某夫妇借款纠纷一案,在法院审理后,判决要求二被告偿还欠原告借款134435元。两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宋桂芝向二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二被告以没有能力履行债务而屡屡躲避法院的执行。其间,法院还对被执行人家里进行了突击搜查,没有搜查到有价值的财物。由于查询不到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了解到两被告原本有两套房产,在案件审理阶段被告将其中一套房产出售,据此法院认定二被执行人有规避执行的行为,故法院决定加大执行力度,对审理时保全的被执行人的另一处房产依法实施拍卖。近日,二七区法院组织近二十人参与案件强制搬迁行动。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政法委相关领导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现场全程监督。经过近5个小时的努力,完成了整个搬迁行动。被执行人慑于法律权威,对整个搬迁过程未提任何异议,在搬入法院为其租用的房屋后,提出二周内保证支付赔偿款,至此,案件执行执行取得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