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队伍建设年”成果,根据九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十届市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4月开始,在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提升素质、规范执纪、端正作风、树立形象”专题教育活动(以下简称“专题教育活动”)。为确保专题教育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取得实际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十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不断加强全市法院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使素质能力明显提升、履职执纪行为更加规范、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为服务和保障法院的审判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 目标要求
在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队伍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旨在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和“四个对”(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的要求,进一步解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思想观念、党性修养、素质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干部队伍。
提升素质,就是要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不断提高学习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和克难攻坚能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过得硬的一流队伍。
规范执纪,就是要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纪程序、加强监督制约、树立规范执纪理念,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化管理水平,确保执纪权利正确行使,努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创造一流业绩。
端正作风,就是要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践行“四个对”的基本要求,自觉践行职业操守,规范日常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培育忠诚可靠、务实重干、清费廉取的一流作风。
树立形象,就是要自觉做到坚持原则,一心为公,勇于担当、敢拼善赢、秉公执纪、理性执纪,以模范实际行动和突出工作成效提升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满意度,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一流形象。
三、 方法步骤
这次专题教育活动,从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按照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突出实效的要求,开展四个系列的活动。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精心选择活动载体,合理安排活动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把专题教育活动和全市法院正在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等经常性教育有机结合,把学习、查摆、整改和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全过程。
(一)开展学习培训、岗位练兵活动(4月至11月底)。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提升业务素质、增强履职能力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列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整体部署,进一步提高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综合工作水平。
1、树立学习标杆。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牢固树立“首位度”意识,以“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为目标,紧密围绕法院中心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在全国范围内通过上下部门沟通了解、报刊媒体网络查询、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先进地区学习等方式方法,选准学习标杆、找准实际差距、定准工作目标、精准推进落实,为提升工作水平、创新工作方法、再创工作佳绩打下坚实的基础。
2、加强规范培训。实施全覆盖、多渠道、高质量的教育培训,要加强培训需求调研,要深入调研本单位本部门教育培训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争取1-2年的时间,确保近年来未参加培训人员全部轮训一遍。除参加省法院、市纪委组织的专业培训外,聘请专家学者进行高端讲座,开拓视野、拓宽思路,提升领导能力。同时,有计划选调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法院交流锻炼。
3、深化岗位练兵。以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为主要内容,结合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采取知识竞赛、读书论坛、业务轮讲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效果。认真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纪委组织的业务知识考试。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月要精读一本好书,深写一篇读书心得,提升一层文化修养。健全完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调研制度,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年内要结合本职业务完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4、评选业务标兵。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业务标兵评选活动。通过自下而上组织、层层推荐把关,评选出全市法院纪检监察系统业务标兵。
(二)督导检查、规范执纪活动(4月至8月底)。
1、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召开多层次座谈会、开展调查问卷活动,认真查找信访举报、办案程序、办案监督、案件移送、案件回访等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完善一批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加强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全过程监督,切实做到办案工作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办案人员工作到哪里,监督管理就跟进到哪里。
2、完善工作制度。按照突出重点、精简实用、便于操作、便于落实的原则对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修订、完善、规范,并汇编成册、强化学习、落实到位。
3、规范业务流程。进一步确立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业务流程、建立操作规范,实现工作规范化。对各项业务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标准化组织、精细化运作,落实工作台帐、督查和催办制度。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机制,运用现代评价模式、机制和手段创新考核方法,正确评价纪检监察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4、防控廉政风险。在全市法院纪检监察系统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全面清理部门和岗位事项,编制职权目录,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三)深入基层、改进作风活动(4月至12月底)。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深入一线活动,自觉摒弃懈怠之心、功利之念、浮躁之气,率先垂范做到“十不”(不背弃信仰、不脱离群众、不贪爱外财、不幕图虚名、不结交糜俗、不伙投恶党、不听信妄言、不怨恨私仇、不招揽烦事、不以公谢私),保持纯洁作风,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争做服务群众的表率、遵守纪律的表率、务实重干的表率、勤俭节约的表率。
1、加强作风整顿。严格落实“五严守、五禁止”和“十不准”规定,把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大治理“庸懒散软”力度,加强日常考核,抓好岗位责任、服务承诺、考勤登记等制度的落实,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以治软强责任,切实解决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信念淡薄、思想浮躁、学习淡化、诚信缺乏、政令梗堵、服务冷漠、效率低下、本领恐慌等八个方面问题。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和禁止性规定。
2、“上下左右”互评。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开展一次互评活动,向上下级法院发出问卷调查,收集干部作风、办事效率、工作创新、廉洁自律、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通过相互监督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做到作风求实、工作求实、绩效求实。
(四)学习先进、树立形象活动(4月至10月底)。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要着力解决定位不高、自我满足的问题,通过学习先进典型、认真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1、学习先进典型。认真组织学习王瑛、杨正超等同志的先进事迹,以模范人物先进事迹现身说法教育激励大家,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评比、表彰工作。
2、树立“三种形象”。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树立对人民负责形象、推动工作形象、清正廉洁形象活动。着力解决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为基层和群众服务意识不强,口气粗、架子大、态度生硬,责任心、事业心不强,标准不高、工作不实,甚至律己不严、执纪违纪等问题,真正体现纪检监察干部的“热心肠”、纪检监察工作的“暖色调”、使党员干部有“家感觉”。
四、组织领导
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是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的一件大事。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专题教育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专题教育活动在各单位纪检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确保活动时间、人员、步骤、内容、效果五落实。中院纪检组监察室成立专题教育活动办公室,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本系统专题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搞好工作对接,注重载体创新。各基层法院要把本地正在开展的有关教育活动与专题教育活动搞好对接,有效结合,科学组织,确保活动落实到位。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以往活动中行之有效的组织方式方法、活动载体、保障措施等,使活动开展更加切合实际,不断增强针对性、吸引力和实效性。注重收集和上报专题活动信息。
(三)坚持统筹兼顾,突出活动实效。要把专题教育活动与“创先争优”、“两大一争”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集中时间和精力,妥善处理好专题教育活动和当前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上级活动办公室,切实加强沟通交流。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的宣传作用,广泛宣传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营造浓厚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