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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与法官齐努力辍学少女重返校园

  发布时间:2012-06-13 11:56:50


        近日,经过法官和人大代表联合调解,辍学少女小米的抚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而且,小米又能重返校园,与其他同学一样继续学业。

        花样少女小米的父母一年前离婚了,按照调解协议,小米由父亲抚养,母亲支付部分抚养费,直至小米年满18周岁。同时,在协议中,小米的母亲承认对小米的父亲有一笔债务,并承诺限期偿还。但协议生效后,小米的母亲既未按期支付抚养费,也未偿还欠小米父亲的债务。父亲对此颇有微词,并在对小米的抚养教育过程中多次提到,正值青春叛逆期的小米对父亲的态度从不解渐渐发展到不满,直至最后辍学。小米的父亲一怒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小米的母亲,但因找不到小米母亲的下落致使案件迟迟不能执行终结。一次偶然的机会,小米找到母亲,之后再也不愿回到父亲身边。母亲得知小米辍学后,愤然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案件由多功能诉讼服务大厅王蕾法官负责处理,了解案情后,王蕾法官与在大厅值班的人大代表王建设都为小米的辍学惋惜。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小米的母亲并没有证据能够支持其变更抚养权的主张。相反,其既不按期支付小米抚养费,且还有欠小米父亲债务未偿还的行为,恰恰表明其不适宜对小米进行抚养。而对于小米的父亲,根本不懂得如何与叛逆期的子女相处,虽然其日夜劳作是为了小米的物质生活更富足,但其简单粗暴的方式,让小米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长此以住,不仅能够磨灭父女感情,也会毁了小米的人生。王蕾法官和王建设代表认为,这个案件有调解的可能,遂分别与小米的父母沟通,从法律到亲情,从理性到人性,围绕的中心是“如何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最终,父亲同意由母亲抚养小米,母亲也表示会把之前应给小米的抚养费、对小米父亲的债务全部拿出,帮小米联系学校,让小米重返校园。小米的父亲当即向执行局撤回对小米母亲的强制执行申请。一起诉讼案件和一件执行案件均得以圆满结束。

        法官看法:本案主审法官王蕾和人大代表王建设在总结本案时,都认为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及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案件时应更加慎重。如本案,如果法官仅审查证据,认为小米的母亲不符合变更抚养的条件,驳回小米母亲的起诉,则小米继续辍学,拒绝与父亲沟通、交流,其前路何在?而对于小米的父亲,其申请的执行案件又将何时执结?为此,人民法院应该强化对于人身权案件的重视程度,不能草率结案,应加强案件的调解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如建立人民法院与民间调解组织的联动机制,共同化解纠纷。

        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维护社会正义不能仅仅或过于依赖这最后一道防线。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国家治理的热情,才能真正落实“社会共治”,也才能最终实现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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