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二七区法院通过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措施,着力提高审判质效,缩短办案周期,案件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新增信访案件大幅减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截至11月24日,全院共审执结案件7887起,仅有13起案件因各种原因发还重审,刑事案件平均结案周期22天,民商事案件的平均结案周期从去年的170天缩短为90天,无出现一起新的信访案件。
审判管理主要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制定管理规定,强化内部层级管理。制定《关于明确审判组织及院长、庭长、审判人员审判职责和审判管理职责的若干规定》,细化强化院长、庭长职责,充分发挥院长、庭长的监督指导作用。明确主管院长对分管部门的审判活动、整体审判绩效承担领导责任。庭长对本部门的审判工作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审判长、主审法官要对案件质效负总责。书记员负责记载内部工作环节,全面反映案件审理过程,确保笔录质量。二是控制重要节点,杜绝案件超期。设立流程管理专管员,对案件涉及延期审理、鉴定、中止、扣除审限、公告、结案等重要节点进行控制。对需要延期审理的案件,需报常务副院长审批。三是强化跟踪管理。依托局域网案件管理系统,对案件每一个节点的跟踪管理。将管理过程分为立案、分流、送达、开庭、鉴定、中止、延期、结案、归档9个环节,对每个节点及其衔接环节都明确了操作规程、时限和责任。四是强化案件评查。所有上访、上诉和发回重审的案件,一律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评查,对这些案件逐件做出承办人应负责任大小的评查结论,然后在中层负责人会议上公布评查结果,并由案件承办人及庭室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五是加强审限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将案件审限作为衡量案件质量效率的重要指标之一,纳入每月《质效评估通报》。年终进行审判绩效考核时,将案件审限作为对各业务部门和个人审判质效的考核内容。对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审限或因超审限引起当事人信访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