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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王志民副院长一行到二七区法院调研指导传统民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1-07-18 17:12:35



王志民副院长一行在王焰斌院长的陪同下参观侯寨人民法庭

        7月13日,郑州中院副院长王志民,民二庭庭长赵洪印、副庭长李传炜、审判员赵军胜一行四人到二七区法院调研指导传统民事审判工作。二七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焰斌,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蒋锋,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国松及民一庭审判员以上人员参加调研座谈。

        会上,主管民事审判副院长王国松汇报了2011年上半年二七区法院传统民事审判工作情况。郑州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李传炜、审判员赵军胜通报了二七法院传统民事审判工作自2010年以来发回、改判案件情况及存在的共性问题,主要包括合议庭成员规范问题、人身损害或劳动争议的赔偿标准尺度统一问题、离婚案件财产处理问题以及程序细节问题等。郑州中院民二庭庭长赵洪印对传统民事审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切实提高办案质量。要增强责任心,树立积极的工作态度;要勤于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身业务素质;要加强与上级法院沟通,多探讨、多学习。要遵守合议庭工作原则,保守案件机密。中院将每月定期到二七法院进行案件指导,针对共性问题分类集中点评,以达到有效提高案件质量的目的。二要创新民事审判工作。希望二七法院能够建立专门的合议庭,如医疗纠纷合议庭等,以便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办案的公信力。三要妥善解决信访问题。遇到潜在的或已经出现的信访问题时,要及时与上级沟通,采取积极得力的措施,两级法院形成合力,共同应对解决诉讼信访问题。

        王志民副院长作重要讲话。他指出,二七法院是案件数量较多、矛盾较集中的基层法院,同志们压力大、任务重,但案件质量绝不能松懈。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思考如何用好手中的权利。法院工作压力大,但法官手中的权力也大,而这种权力是来自于人民的,也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就能为老百姓谋福利,用不好就会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正确使用好我们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司法。二是要思考如何在审判中贯彻群众路线。胡锦涛总书记曾提出“四种危险”,即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和消极腐败的危险,其中脱离群众是最大的危险。对于法官来说,不愿意下基层、不愿意到群众中去,不愿意到第一现场去了解案情,仅仅就案办案、坐堂问案,这样的法官办不好案件。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近期二七法院开展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法官竞争下基层”活动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理念,值得学习和借鉴。三是要思考如何做好传统民事审判工作。传统民事不仅任务量大、信访问题多,最主要的是直接接触的是老百姓。要端正态度,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我;要在办案中讲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要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协调,共同努力将传统民事审判工作做好。

        最后,二七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焰斌向王志民副院长一行到二七法院指导工作表示感谢。王院长表示,就案件质量问题,特别是发回、改判、信访以及超审限问题,二七区法院专门提出了争创“六无”案件的理念,以奖惩分明的方式大大激发了干警们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法官的职业素养,树立法院形象。下一步,将通过建立便民服务大厅、法官下基层等措施,进一步强化法官的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升民事审判水平。

会议结束后,王志民副院长一行在王焰斌院长的陪同下,又到侯寨人民法庭进行了参观视察。

责任编辑:f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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