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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对我院四项制度推进“五除”专项活动的做法作出批示

  发布时间:2011-06-30 15:18:20


        6月17日,二七区法院撰写上报的工作信息《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四项制度推进“五除”专项活动》被省高院工作信息载体采用,并受到省高院张立勇院长的重视和肯定,张院长作出批示:“请办公室深入调研总结二七区法院的作法和经验。”

        为确保“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我院在认真执行上级法院要求的十项制度外,推出四项制度,切实解决干警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检查制度。建立检查长效机制,每周由一名院领导带领督查、人事、纪检、审判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对全院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实行不定期检查。对信访案件多、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业务庭室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通报,逐项监督落实整改。检查情况纳入各部门及个人的绩效考核。二是不称职人员调整制度。院党组通过信访案件评查等渠道发现存在执法不公、管理混乱、作风松散等问题的部门,对部门负责人作出职务调整,对失职渎职的法官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并视其情况进行问责。三是院党组成员参加各部门日例会制度。各党组成员参加主管部门的日例会,听取部门工作安排,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推动各部门工作整体推进。四是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制度。坚持每周一中层负责人例会制度,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在会上汇报上周工作情况,特别是涉诉涉执信访案件办理进度,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讨论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促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张立勇院长重要批示下发后,二七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将张立勇院长批示印发至各部门认真学习,决心以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取信于民。

责任编辑:f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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