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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法官井柏年

发布时间:2020-08-10 10:01:54



    井柏年,男,汉族,1977年2月生,党员,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现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自2011年至2017年连续被评为二七法院年度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二七法院2013年度“十佳干警”、2018至2019多次被评为月、季度办案、执行标兵。

    作为从事审判和执行的一线法官,多年来,井柏年同志将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作为自己孜孜不倦地追求,在审判和执行岗位上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牢牢地固守着对公正的执着,深刻地诠释着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的的一言一行。

    身处一个直接兑现当事人实体权益的要害岗位,井柏年同志深深懂得“公生明,廉生威”这个道理。日常工作中,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中政委的“四条禁令”和最高院的“五个严禁”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坚决拒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拒吃请,有力地维护了法官的良好形象。同时,井柏年同志非常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且经常虚心向其他法官请教。尤其注重经验总结。多年来,他不仅将自己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建立起详细的台帐,而且将工中作中的心得、感悟、方法、技巧一一记录在案,并认真总结结合自己的审判、执行工作经验,将程序公正归纳为热情、细心、规范,将实体公正归纳为严谨、真实、合法,并将之贯彻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井柏年同志在日常生活中,外表祥和,不善言谈,但在办理案件时,却充分展现出了他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和高超的说服教育的工作艺术。他在具体办理每一件案件过程中,在保证程序公正的同时,还体现“四细”、“两文明”。“四细”,即在工作过程中,对整个案件材料进行仔细的分析;对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过细的掌握;对当事人的思想状况进行精细的揣摩。“两文明”,即语言文明,无粗、脏话;行为文明,无粗暴、乱施械具的行为。在执行王某和荆某探视权纠纷一案中 ,第一次传唤询问当事人的时候,细心的他就从被执行人为什么不让申请人见到女儿的原因中看出了其中的奥妙,原来双方当事人感情并未真正破裂,只是因为双方当事人的父母对儿女的错爱,而干涉子女生活导致小两口的离婚,为了能“名正言顺”的多次见到对方,被执行人才故意不让申请人顺利探望女儿。井柏年同志找准了突破口,他多次把双方父母亲叫到一起,认真耐心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从政策谈到国家法律,从家庭和谐谈到子女的幸福,…功夫不负苦心人,终于说通了当事人,说服了他们父母。一对鸳鸯重修好,一时冤家再结亲。小两口办理复婚手续后怀着感恩的心,带领女儿专程前往法院看望他们的“恩公”。这一案件的执行, 真正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为文明执行树立了光辉典范。

    审判执行工作是忙碌的,经常加班加点,有时候顾不上家人,但井柏年的妻子从来无怨无悔默默无闻的予以支持,同时还不忘做好其廉洁工作的监督者,经常告诫井柏年不能吃当事人的饭,吃人家嘴短,吃当事人的饭,有损法官的尊严等等,帮助其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井柏年同志就是这样从一言一行做起,思民忧、解民困,心中始终装着老百姓,用自己的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法律的正义之剑维护着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用一件件平凡的事例诠释着为民的拳拳之心和殷殷之情。

责任编辑:李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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